捷安特杯” 首届中华大学生环舟山群岛公路自行车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07年4月30日
“捷安特杯” 首届中华大学生环舟山群岛
公路自行车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交通厅
舟山市人民政府 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舟山市体育局 上海万胜体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定海区人民政府 普陀区人民政府 ***赞助商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2007年7月6日至9日在浙江省舟山市举行。
五、参赛单位
台湾、香港、澳门各大学自行车运动协会及各有关省、市、省辖市大学自行车协会。
六、竞赛项目
(一)个人计时坡路挑战赛。
(二)男子80公里个人赛(计团体成绩、成绩领先前5名)。
七、参赛办法和资格
(一)以各大学自行车协会为单位报名参赛,各队可报领队、机械师(或工作人员)各1人,运动员6人。
(二)参赛运动员年龄限制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含)。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为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的在校业余公路自行车爱好者,并具备一定的公路自行车比赛技能。所有现役专业选手(省市车队、体校运动员、学校以外的自行车俱乐部等)不得参加比赛,一经查实,取消比赛队的成绩。
(三)各参赛单位在报名表上必须盖有所在学校的自行车运动协会公章。
(四)所有报名参赛人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竞赛器材:服装、器材、车辆自备,参加公路赛的团队服装要求统一。比赛用车辆须经赛事组委会设立的车辆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不得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权威检测机构认可的安全头盔。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总裁判长、检查长、记时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等级裁判担任。
十、比赛录取名次、奖金、奖品(奖金为税前费用)
(一)80公里公路赛个人取前16名发给奖品,标准如下(折人民币):
第一名:奖品价值2000元; 第九名奖品价值500元;
第二名:奖品价值1800元; 第十名奖品价值500元;
第三名:奖品价值1500元; 第十一名奖品价值300元;
第四名:奖品价值1200元; 第十二名奖品价值300元;
第五名:奖品价值1000元; 第十三名奖品价值300元;
第六名:奖品价值800元; 第十四名奖品价值300元;
第七名:奖品价值500元; 第十五名奖品价值300元;
第八名:奖品价值500元; 第十六名奖品价值300元;
(二)80公里公路赛团体取前16名,集体奖金或奖品标准如下(人民币) :
第一名:奖金16000元; 第九名奖品价值1200元;
第二名:奖金9000元; 第十名奖品价值1000元;
第三名:奖金6000元; 第十一名奖品价值1000元;
第四名:奖金3000元; 第十二名奖品价值1000元;
第五名:奖金2400元; 第十三名奖品价值1000元;
第六名:奖金1800元; 第十四名奖品价值1000元;
第七名:奖品价值1600元; 第十五名奖品价值1000元;
第八名:奖品价值1400元; 第十六名奖品价值1000元;
(三)个人坡路挑战赛取前16名,奖金、奖品标准如下(人民币):
第一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奖品价值2000元人民币
第二名:奖金1500元人民币, 奖品价值1400元人民币
第三名:奖金1200元人民币, 奖品价值1100元人民币
第四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 奖品价值900元人民币
第五名:奖金800元人民币, 奖品价值600元人民币
第六名:奖金600元人民币, 奖品价值500元人民币
第七名:奖金300元人民币, 奖品价值300元人民币
第八名:奖金300元人民币, 奖品价值300元人民币
第九名:奖金300元人民币, 奖品价值300元人民币
第十名:奖金300元人民币, 奖品价值300元人民币
第十一名:奖金200元人民币, 奖品价值200元人民币
第十二名:奖金200元人民币, 奖品价值200元人民币
第十三名:奖金200元人民币, 奖品价值200元人民币
第十四名:奖金200元人民币, 奖品价值200元人民币
第十五名:奖金200元人民币, 奖品价值200元人民币
第十六名:奖金200元人民币, 奖品价值200元人民币
注:所有奖品由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提供。
十一、报名
(一)报名参赛的大学须填写报名表(附件一),并附上个人报名资料(附件二)。于2007年5月20日(以邮戳为准)前上报。地址:江省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浙江省舟山市体育局训竞处收。(联系电话/传真:0580-2280538,联系人:郑光,邮编:316021,电邮zszhengguang@hotmail.com)。
(二)公路团体赛限报18个队,5月20日前满额为止。个人坡路挑战赛运动员必须是团体赛人员,每队限报三人。
(三)报名运动员如受伤,必须有医院证明,经批准后可由本单位运动员替换。
十二、参赛经费
(一)各队交纳报名费每人200元人民币,比赛期间的食宿费有组委会统一负担。
(二)往返交通费自理,组委会给予补贴(人民币):台湾每队1.5万元;港澳每队1.2万元,内地华东地区每队4000元(浙江省内及上海队酌情补贴),其它每队补贴8000元。组委会协助订购返程票,延期返程的队所需费用自理。
(四)组委会协助订购返程车、船、机票,延期返程的队所需费用自理。
(三)超编人员(与报名单一起上报者)前来观赛,组委会协助安排食宿,全部费用自理,每人每天300元人民币。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大赛组委会。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