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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6楼红色舞鞋于2007-04-24 17:15发表的“”: 连失恋的资格都没.是不是比你悲惨呢? 呵呵, 自己疗伤啊.
引用第68楼走失的猫于2007-04-25 15:39发表的“”: 爱你的,和你爱的,你一般都会选择你爱的那个人的啊~~~ 忘不掉,回不去. 那么的折磨人
引用第70楼走失的猫于2007-04-25 15:48发表的“”: 找个爱的谈恋爱,找个爱自己的人结婚,是这样的吗? 为什么不可以两全呢? 找个自己爱的,又爱自己的人谈恋爱,然后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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