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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uec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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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有人在看 百鬼夜行宴 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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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09:03 | 只看该作者
赎罪  第一百三十九章 草原的声音,女神降临
  

   巨大的客机仿佛天空中一座倾斜的大厦,缓缓的放下了数只起落支架。那几部引擎轰鸣比天雷更响亮,惊扰了四周草原上的各种动物。

   从未见过飞机的猛兽们,只觉得像天塌下来了一般,疯狂的四处逃窜,就连追上了羚羊的猎豹都顾不得去要咬上一口。

   而当客机停稳之时,等候了半天的随从推着简陋的扶梯接上了出口,另一帮子则是赶忙扑上了鲜红的地毯。如果是白天,不难看出扶梯上的锈迹,地毯上的草屑与跳蚤。

   这就是属于草原与贫穷的无奈……

   舱门开启了,最先出现在眼前的是大天狗。

   “竟然用这样的阵势迎接我们,真是侮辱……”老头不过扫视了一下眼前的景象,双手背于身后,佝偻着身子,脸色难看了起来,属于极不情愿的走下了简陋的扶梯。

   随后走出的正是百鬼心中敬仰的神,九尾。

   并没有立刻的走下扶梯,却不是像大天狗嫌弃这里的简陋。而是微笑的轻闭起了双眼,微微仰起头深深的呼吸着。

   这原始的味道九尾已经忘记了多久没有嗅到了,钢筋混凝土的世界也许远比这里来的更加舒适,更加明亮。可却无法拥有如此干净的味道与纯洁的“声音”……

   远远的抬头看去,巴易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捏上了一下,目光紧紧盯在了那享受着草原之风的女孩。

   一身朴素的吊带白色连衣裙,随着夜里的风舞动着,那黑色的长发也被风调皮的弄乱了,可九尾并没有生气。还是带着淡淡的微笑,抬起两指将乱掉的头发重新理顺。

   当那双美丽的乌黑眸子再次睁起时,巴易注意到了,她正看了自己一眼,而且是那么的温柔。

   也许是他会错了意思,九尾审视这片土地时,每一寸都能得到这温柔的目光。

   走下了嘎嘎直响的扶梯,后面还跟随着凝与那不知道身份的皮装青年。

   虽然没有继续看厚重的圣经,可书却一直带在身边,捆绑在了大腿外侧的皮带之下,如同西部牛仔随身携带的枪一般。

   “各位远道而来的朋友,欢迎来到这富饶的图多劳,我代表这里所有的国民对你们的到访表示最真诚的谢意。”张开了双臂,伊拉布高兴的走上前去,也不管对方愿意不愿意,抱住了一脸难看的大天狗用力的拍了拍。在图多劳这是兄弟之间才会有的亲密动作。

   可见伊拉布是多想和这些东方的金主成为兄弟,因为在自己的眼中,他们和钞票没有太大的区别。

   当面前这矮小的男人转身又想去拥抱九尾时,大天狗自然的挡住了他。

   “嘿嘿嘿嘿,这位美丽的小姐是谁?您的到来甚至让这草原的夜晚都明亮了起来。”溜须拍马,阿谀奉承,伊拉布那深度近视的双眼在这夜里看起九尾来只有一个轮廓而已。不过那已经多年未用的英语,从他口中说出来蹩脚的很,听得人也同样难受。

   “呵呵,我也很高兴来到这里。”意外的,九尾笑的像盛开的百合,似乎真心接受了对方的赞美,并主动伸出了纤瘦的右手。不光如此,更让所有人惊讶的是,九尾说的竟是一口流利的当地土著语,好像已在这里生活上了数十年一般。

   “您竟会说我们的语言?”伊拉布惊讶的跟天上掉下了星星一样,毕竟你要说会南非等地的话语自己还好理解一些,可图多劳的当地土著语可是没有一所大学开办过这种课程。惊讶归惊讶,伊拉布还是第一时间紧紧握住了九尾伸出的手。

   “刚刚学不久而已。”九尾没有说谎,所有的语言知识都是从这和自己握手的男人心中“掏”出来的。

   “各位快请快请,我们已在城里准备了最好的房间,还有一桌丰盛的美食,保证是各位从没见过的野味,全都是大草原上独有的动物。”这大概是伊拉布唯一能炫耀的东西了吧?高兴笑的让出了路,对着那老久的皇冠轿车做出了请的手势。

   “竟然用这么烂的车接待我们的大人?”大天狗的语气中只有鄙视,对着天空打了一个手势,客机驾驶员心领神会,启动了开关。

   突然,巨大的747客机机头和机尾像罐头盖般向上翻起,露出了下方真实的货箱。一辆辆M重型坦克浩浩荡荡开了下来,一同走下飞机的还有一批批全套美式装备的威武雇佣兵,有些武器甚至连美国部队都不舍得大批量配备。

   一时间,冷清的机场热闹异常,到处可见横行的坦克,与训练有素的士兵。一架黑鹰式直升机也拼装起了一片片螺旋桨。害得伊拉布的随从全都看傻了眼,比一比别人身上的枪械,再看看自己手上的AK47,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拿的跟烧火棍一样。

   伊拉布也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朋友尽是带着军队来的?一时间冷汗滑过了额头,本能的害怕起来。

   看看对方的阵势,只要九尾想,不用几小时就能摧毁了自己政权。

   “这些都是送给你们的,补充你们军备的基本配备,往后的几天运来的东西更多。听说你们的部队连自己的疆土防御线都守卫不到,真是让人担心你们的安全。”九尾微笑的说辞打消了面前中年男人的顾虑。

   “真是太感谢东方的朋友了,我们还未想到的东西,您都已经为我们设想周到了。”伊拉布激动的快要哭了出来,而一边的随从也高兴的恨不得欢呼起来。因为这意味着过不了多久自己也能坐上那庞大的坦克,穿上漂亮的迷彩防弹衣。

   “大人,直升机准备完毕。”大天狗恭敬的说完,又是不屑的看向了还抓着九尾右手不肯放的伊拉布,“你们在前面带路吧,我们跟随就好。”

   准确的说,大天狗的口吻如同在训狗一般,站在车边的巴易已有些愤怒,垂在身侧的双手握成了拳头。

   贫穷不意味着就没有骨气,落后不意味着就没有尊严,流淌在体内非洲战士的血不容许自己受到如此的侮辱。

   “大天狗,凝,还有那个谁谁谁。你们去做直升机跟着我们就好了,我陪这几位非洲朋友做车前往。”九尾微微的回头,一句简单的命令却是给予了巴易等人最看重的尊严。

   “可是……”大天狗可不放心将敬爱的大人交到这几个黑人的手中。

   “走吧,没听见命令吗?”那个谁谁谁的皮装青年拍了拍大天狗的肩膀,先一部的走向了黑鹰直升机,凝则是陪同着不舍的大天狗一同的坐了上去。

   看着如同黑夜一般漆黑的飞机升上了天空,九尾才在伊拉布的陪同下坐进了那轿车后座,热闹的机场一下子只剩下了还在列阵的士兵。

   行驶在根本没有公路的干燥大地之上,即便是黑夜,还是能看见带起的滚滚黄尘。伊拉布的车队那动静,和野牛奔袭很是相似。一些动物远在几里之外已跑开回避了。

   坐在廉价的车内沙发上,上车后的九尾基本没有怎么说话,只是安静的看着窗外月光下的美丽草原。

   九尾甚至都忘记了自己有多久没再看到过如此祥和的景象,不自觉的眼中流露出了迷恋。

   “尊敬的客人,请宽恕我的冒昧。”有幸坐在九尾身边的伊拉布压抑不住心中的好奇,“您是喜欢上了这草原的哪一点,如天神般仁慈的帮助我们这些苦难的人们……”

   “天神并不仁慈,否则也不会只接受你们的膜拜却不救助你们这些灵魂了。”九尾淡淡的话语否决了伊拉布的比喻,继续迷恋的看着窗外的一切,“之所以给你们投资,并不是由我负责,我只负责同意他们的决定就好了。不过这块土地我确实喜欢上了,如果硬要我说喜欢它什么的话,那便是这里美丽的‘声音’……”

   “声音?”伊拉布才疏学浅,听不明白。

   “是草原发出的声音,各种生灵交织在一起的声音。没有贪婪,没有野心。这里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才去杀戮,为了哺育后代付出一切。它们都是值得尊敬的,比人更值得尊敬。”九尾的述说,让大家茫然,可一直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巴易却是忍不住的颤抖起来。

   “尊敬……尊敬的客人,您说的都是真的吗?对那些动物的敬意……”巴易不敢回头,好像生怕九尾只是在欺骗自己。

   在这草原之上,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草原是崇高的存在。即便像伊拉布这种高学历的家伙,也不懂得这样的道理。

   巴易也许是被开除出部落的叛徒,是屠杀了一个村庄的罪人,可一切也都是为了这片草原上生存的天平。

   时代的变迁,草原也不再是从前的草原了,越来越多的人口无疑是在增加草原的负荷量,人类猎杀的行为越来越多。贫穷让他们不是为了吃而射杀着大象,犀牛,鳄鱼。草原在因为人类的贪婪逐渐的死去……

   唯一能改变现状的方法,只有让人民富有起来,有事可做,拥有更好的生活,草原才能从人类的魔掌中得到救赎。

   可惜自己的理念在族群中被认为成了邪恶,是对神灵的亵渎,于是便被驱逐出了自己的部落。可巴易从没有忘记过,草原是比人类更值得去尊敬的存在……

   “我可从没说过只有动物值得尊敬……一棵树,一根草,它们都拥有自己的声音,述说着自己努力生存的历史。”安静的靠在了冰冷的车窗上,轻闭上了双眼,九尾在享受着亿万生灵对自己述说的歌,这是没有人能体会到的世界。

   这一刻,巴易相信,神眷顾了自己与这草原上的一切,因为一个真正懂得草原,懂得它的美的人来到了这里。

   在巴易看来,九尾就是女神一般的存在,来救赎苦难中的图多劳。

   而且是一位最美丽的女神……

   车继续的向前行驶着,远处属于城市的稀疏灯火已是清晰可见,夜渐渐的深去,没有人知道明天会怎样。

   但图多劳的人民有足够的理由去相信,一定比今天要美好上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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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09:04 | 只看该作者
赎罪  第一百四十章 没脑的畜生,狼人?
  

   睡了一场半梦半醒的觉,爬起来时许哲意外的出现了淡淡的黑眼圈,致使许哲想诅咒死那打扰自己睡眠的混蛋。

   打着哈欠爬起的阎王到睡的不错,精神饱满。

   一起在房间吃过了早餐,带来的公文箱突然响了起来。不对,应该说是公文箱中的手机响了起来。

   许哲接过了电话,是曾经和自己打过架的桑琪,通知自己晚上八点,3号码头集合,准备出发。

   虽然桑美桑琪两姐妹连声音都是一模一样,但许哲还是知道她是谁,因为也只有被自己打过的桑琪才会对自己语带愤怒。

   “电话里说什么来着?”一个响指,站在穿衣镜前的阎王便换上了自己那可爱的黑蕾丝裙,仔细检查着仪态。

   “阿尔特的‘应声虫’通知我们,晚上八点,三号码头集合。”看的出来,许哲也不喜欢阿尔特左右手一样的女人,应该说谁他都不喜欢?

   躺在了自己的床铺上,侧身看着落地玻璃墙幕外的都市。许哲的安静是天生的……

   “是吗,这么快就准备好出发了,看不出来这些只能工作‘半天’的家伙,行动还挺快的嘛?”笑了笑,阎王不知道是满意自己的装扮还是满意阿尔特的效率,“对了,到晚上还有十几个小时呢,你打算干些什么?”

   “不知道,你呢?”许哲大概只想如此懒洋洋的爬着吧?

   “难得有机会到不同的国家行动,可不能放过这个机会好好的观光游览一番。”阎王兴奋的很,比那些观光客更激动,“我们这些做神仙的,已经没有什么机会到人间来玩了。各地界的划分,宗教信仰的不同,更是让我们也许到退休都来不了其他的国家,感受不同的文化。”

   “要我开车陪你吗?”许哲难得好心的问上了一句。

   “不必了。”阎王皱得霉头像躲避瘟疫一样,回想起昨晚的经历忍不住的全身一颤,“我自己随便逛逛就好了,不劳繁您的大驾了。”

   “是吗,那我睡觉了,等下记得叫我。”真不知道许哲身体是如何构造的?明明在河岸画画时每天都是勤劳的很,一回复到除魔师的身份,一下变得奇懒无比。

   于是,这Z国掌管死亡的神走出了饭店,去享受自己难得的异地体验。

   站在酒店门口,抬头看了看天空中的明媚太阳,今天又是一个晴朗的好天气。

   随手拦下了了一辆黄色TAXI,小女孩高高兴兴开始了自己的“罗马行”。

   稍微一点不如意的便是,在饭店一个无人注意的角落,一辆破旧的都不认识牌子的黑色轿车启动,缓缓的跟了上去。

   谈到罗马,人们常常会本能的联想到那曾经辉煌无限的罗马帝国。早在1900多年前的帝国时代,这里便居住上了100多万的庞大人口。靠海而生的得天独厚之地理环境,使得罗马向来是繁荣昌盛,文化底蕴身后,人民生活相当富裕。古有“条条大道通罗马”的说法,可见当时的罗马交通是何等的发达。

   古代的罗马人枭雄善战,在欧洲可是出了名的,公元前3世纪中叶已统一了意大利半岛,随后更甚征服了整个地中海地区。一时间风光无限,视己为“世界”之霸主。

   而现在,这座曾经热血沸腾的城市却更多成为了游客观光的好去处。不光拥有各种名胜古迹,更有丰富的文化与历史引人入胜。

   看着车窗外繁华的街道,阎王脸上的笑容就没有一刻的消失过,好像第一次来到世界的孩子那般惊喜。

   “小朋友啊,独自出来玩吗?爸妈不陪你?还有就是,你还没有说你想去什么地方呢?”司机是位热情的大叔,眯着眼微笑的讯问着。

   “我是跟哥哥出来玩的,不过他像懒猪一样只知道睡觉,所以我就一个人来逛了。”装起人类小女孩可爱的口气,阎王驾轻就熟,似乎很喜欢被当成小孩子看待,“去哪里我还真不知道,你知道有什么人很少的位置吗?”

   “呵呵,你真是有趣的孩子,别人旅游当然是去名胜,而名胜人都很多。人少的位置只有郊区了。”大叔还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游客。

   “其实本来也是打算好好玩下的,可有些家伙,非破坏了我的心情不可,需要给他们点教训。”说话之时,阎王的目光微微上仰,看向了那光滑的后视镜,那辆老久的黑车还在紧紧跟随着。

   显然这些家伙是再业余不过的白痴了,跟踪起来没一点技术性可言。车距不过五六个车身,无遮无掩,目标走自己走,目标停自己停,傻得没有话说。要么就是他们本身没有脑子,要么就是派他们来的人没有脑子。不管是哪一种,阎王都不想陪他们继续玩下去。

   自己也颇有兴趣想知道,什么样的家伙对自己的行踪感兴趣?什么样的家伙能查到自己的行踪?

   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司机毕竟是司机,只能按照客人的要求去开,TAXI向着市郊驶去。

   目光集中在那尾随的车中,只有前排坐立的两人,穿着邋遢如流浪汉般的衣服,跟半年没洗澡一般。

   看着自己的目标向着市郊驶去,副驾驶座上的一个光头掏出了手机。

   “恩勒大人。”光头冷着脸孔的报告着,“我们好象被发现了,现在怎么办?”

   “没有关系,继续跟随着,不要跟丢了就行,我们的朋友要知道他们的行踪,不管他们是不是发现了我们,按我的话去办吧。”电话中的声音下达的是命令,嚣张的气焰完全没把这Z国的一级大神放在眼里。如果让阎王听见他如此的语气,估计下场有些惨烈了。

   不知不觉,车已到了罗马近郊,和城内人满为患的景象截然不同,这里是猫满为患。

   大路两旁,各处残瓦断壁间全是密密麻麻的野猫,铺天盖地,都快看不出地面原来的模样了。

   曾经有专业的部门统计过,整座罗马城的野猫数量是人的数倍。超高的繁殖能力与人类的爱心,让这所城市的老鼠确实快被吃绝种了,可接踵而来的群猫比老鼠更麻烦。一直到现在,政府还是没找到一条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

   而今天,一个奇怪的现象发生了,只要是这载着阎王的车驶过的道路两旁,猫群都是惊吓的竖起了毛发,向一边冲散跑开。

   这是因为,阎王那死神般的气息让这些嗅觉最灵的小动物,真的害怕了。

   至于司机才没在意这些小家伙的反应,离开了主城区,大叔也注意到了后面那辆古怪的黑色轿车,不自觉的踩下了油门,加快了速度。

   “差不多可以了……”环视了一周空旷的郊外,阎王高兴的笑了笑。打开了随身的口袋,掏出了一百欧元,“我就在这里下车,钱也不用找了。”

   “真的要在这里下吗?如果是在意后面那些坏蛋,我可以带你直接去警察局的。”看的出来,司机大叔是位有正义感的好人。

   “不必了,我还有些事情想问他们,那么我先走了。”说完,将纸币放在了身边的位置上,根本不需要什么停车,阎王突然如虚无幻影,又像一团有形轻烟,从飞驰的车后穿了出去,自然的落到了公路之上。全过程把那司机看傻掉了,吓得大叔还以为见到鬼了。什么良心荡然无存,狂踩油门疯了似的逃离。

   “不好!”后面紧追的轿车连踩刹车的机会都没有,一头撞上了公路正中的女孩。

   可惜阎王依旧是如虚浮幻影一般,毫不费力穿进了飞驰轿车中,甚至穿透了两人的身体。可同一时刻两人衣领刹那变得足够勒死人一般的紧,硬生生将两人从坐位上拖了起来。

   奔驰的车未停,继续的向前行驶。而阎王也未动过一分,纤瘦的双手像两条铁链锁住了两人的后颈。

   连丝毫反应的时间都没有,两人积压的撞烂了后车窗,被拖了出来。失去了人去控制的轿车一头撞上了路边一根电线杆,轰的一声炸成了碎片,火光冲天。

   随手一甩,两个可怜的跟踪者被甩到了三米开外的水泥路上,摔的结结实实。

   等再站起时,满身全是玻璃画出的伤口,诡异的是伤口却在迅速的愈合。

   “吸血鬼?”阎王疑惑的看着两人,因为自己只知道吸血鬼有这般超强的恢复能力。不过看看天空中明媚的阳光,还有那一身邋遢的衣服。立刻否决了自己的推测。毕竟如果是阿尔特的部下,绝不会让他们穿的如此破烂的出来丢人,“你们到底是什么人,谁派你们来的?”

   “老大,现在怎么办?”开车的一位问着身边的光头,不知所措。

   “还能怎么办,和她拼了!”一声咆哮,光头的声音竟突然化为了野狼般的嚎叫,挥动的双臂撕裂了上身的衣服。

   身边的同伴也是有样学样,异变开始……

   两具原本瘦弱的躯体瞬间膨胀,皮肤下的肌肉如同活鱼般不断鼓动。顷刻之间,皮肤上竟长出了厚实的灰毛,人类的嘴脸越变越长。一双人类瞳孔变成了野兽的狰狞金色。

   “呜欧……欧……”仰天长哮,两条站立的巨狼出现在了阎王的面前。

   看那身高足有两米,还是佝偻着脊背。宽阔的肩膀比黑熊都要魁梧,两只甚至拖到地面上的巨爪更是恐怖的武器。

   已化为狼的嘴脸,一口满是锋利的獠牙,恶心的口水顺着嘴角滴落在了水泥地面之上。

   “狼人?”就是再不了解欧洲文化,这和吸血鬼一样出名的异变人种,阎王还是有所耳闻的,“就说要多出国啊,这么多珍禽异兽,就是在动物园里也看不到……”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冷漠了下来,小女孩的天真与烂漫消失了,剩下的只有属于死神的气息。

   阎王已不打算继续追问下去了,因为人是没办法去和这些只会咆哮的畜生交流的。来到人间界第一次要亲自动手解决麻烦,没想到竟是如此的畜生,看的出来阎王并不高兴……
53#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09:06 | 只看该作者
在这里附上作者介绍
5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09:07 | 只看该作者
速度与质量的完美结合——狂笑的菠萝糖(《百鬼夜行宴》作者)访谈

狂笑(狂笑的菠萝糖),男,现居重庆,22岁,网络幻想小说芸芸码字狂人之一,日产一万字以上。其作品《狙击王》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上幻剑书盟“月新书点击”榜首,后转战于他站,成绩不俗。

三个月前,狂笑受幻剑编辑致命温柔、小诗意狼力邀,携新作《百鬼夜行宴》重回幻剑书盟。经过紧张而疯狂的存稿,自9月21日开始,《百鬼夜行宴》以雷霆万钧之势——每天三章的更新速度,超过20万字的存稿,将一众书友砸得感动无比,爽叫震天。狂笑新作《百鬼夜行宴》,取材自中国上古地理志《山海经》以及明清小说《封神演义》,此外还有大量日本《妖怪百象记》《百鬼夜行》等著作中记述的妖怪。全文布局大气,行文流畅,结构紧凑,人物刻画性格鲜明,场景设计别出心裁,是近期网络玄幻不可多得的佳作。

以下是这次专访的内容:
记者: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百鬼夜行宴〉已发布30多万字,并被定为幻剑本月主打作品。但对于大多数读者来说作者似乎还是位神秘人物。请狂笑兄介较为全面地介绍一下自己吧?

狂笑的菠萝糖:神秘人物?总觉得有点幕后黑手,策划阴谋的感觉?其实我挺普通的,生物学上是哺乳类,会呼吸,还很年轻,身体一般。每天睡不醒,吃不死,写不困。职业写手的生活比外人想象的更简单且乏味,每天更多的时间都扑在电脑上。不过我属于痛并快乐着,疼了打字的手,快乐了写小说的自己。属于容易满足的人。

记者:曾经沧海难为水啊,主打人物确实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你是什么时候接触网络文学,什么时候开始的创作?

狂笑的菠萝糖:其实早期我对网络文学一直都不感冒,高中时更有点属于臭斯文的清高之嫌。不过高2时看过蔡智恒大大的书后,观点改变了。突然发现书原来还可以这么写。真正开始创作的时候也是在高中,却不是在网络上,当时我还没有属于自己的电脑,虽然我很想要。于是用最原始的笔纸去勾勒自己故事的雏形。借写周记的机会写小说。当时有点疯狂,语文老师成为了我唯一的“读者”,长长一篇周记一写就是整整的一周,满满一个软面抄几万字。现在想想,还有点怕……

记者:你创作的速度非常快,甚至放在任何玄幻书站众多高速写手中,也算得上快枪手。怎么会那么快呢?

狂笑的菠萝糖:其实我并不觉得创作有快慢之分,毕竟都是一个人两只手,十个手指头,快能快到哪里去?只是看创作的人是否有那种强烈的创作欲望,不写完自己想要的部分睡不着觉,吃不下饭。反正我是生活没规律了……

记者:很多作家或者写手都会有这种想法,就是创作速度与创作质量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但你是个例外,你是怎样权衡这种矛盾的呢?

狂笑的菠萝糖:我认为事实上并没有那么复杂。也不是什么奇迹,只要你肯下功夫,你一定能做的比我好。除了练习找不到其他的捷径。我不相信世界上有文曲星下凡,一出生就能才高八斗。所有人都是成长过程中积累磨练出来的,只区分于谁积累的更多,磨练的更久,效果更好而已。我已经有一部280万字的完整小说了,这也是磨练的过程。

记者:狂笑兄很幽默,不过说的很有道理。那么你创作《百鬼夜行宴》的灵感从何而来呢?你觉得它最能吸引人的地方在哪?

狂笑的菠萝糖:想写点不一样的东西吧?我喜欢神学,却不相信神,也不崇拜任何一个神。我喜欢各个国家地区的神话故事,为先人们的奇思妙想所折服。奇怪的是,每一个地区的宗教,信仰,都存在自己的狭隘性,例如信上帝的相信上帝创造了世界,信玉帝的就相信是女娲创造了世界。感觉各种宗教都存在着矛盾冲突?好在我不信神,所以才能更客观的将各个宗教融合在一起。让文章更具内涵,我喜欢有内涵的文字。
百鬼最吸引人的地方,文章本身有文化底蕴,不是胡乱YY的产物,讲述的一个不与众不同的神话框架。神依旧强大,却并不是呼风唤雨的绝对支配者。

记者:《百鬼》主角许哲性格非常酷,用某个读者的话说“简直酷得让人想扁他”,你是如何对他进行塑造的?

狂笑的菠萝糖:不是我塑造了主角性格,我到认为是故事本身塑造了他。一切都是顺着主线脉络来延伸,看过了文章会觉得,他本来就应该是如此的冷酷。

记者:噢。通过故事来塑造人物,这样很容易让人投入,那么,这个形象与你的主观意识有什么联系?

狂笑的菠萝糖:说实在的,牵强的文字不光读者看的很是难受,写手写起来也同样难受,至少我是这样。很多时候,我也认为我是作者,我就是这本书的王,我要让主角这2K死,他就活不到3K。
但文章有本身的流畅性与合理性,写手可以让文章跌宕起伏,疑云重重,扣人心弦,意料之外。却不能让文章脱离了情理之外(注:胡乱YY的除外……)

记者:深以为然。《百鬼》采取类似单元剧的形式,一个接一个妖怪地铲除,在这个过程中剧情主线逐渐发展。对此不知你是否认同?这么写是为了写得快而有所牺牲,而非如此不可吗?

狂笑的菠萝糖:每个人看每一个故事都有不同的感觉,所以常常作者辛苦一夜的东西,却只换来了各种骂评。
难道作者是笨蛋啊?明知道不好还要辛苦去写?至于是不是单元剧,我到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只用自己觉得最好的方式去表达我想表达的就好了。与其说是牺牲,不如说是折磨。我写这些部分的时候其实比后面更慢,因为对付每一个妖怪都要设计极具现代感的除魔工具,还要是一些平时看得到却想不到的东西。更伤脑细胞啊~

记者:同情并敬佩之……这部作品中常有一些比较引人回味的,对人生、对社会的感慨,这是否有意为之,还是仅仅是码字过程中思维的偶然延伸?

狂笑的菠萝糖:从前看我书的朋友说我喜欢写黑色幽默,那种刚看过会笑,笑过后会思考,思考后会心情不好的东西,不能光吸取文章中爽的部分。我不写“三秒钟快感文”(这是我想到的名词),就是那种过目就忘的东西,因为觉得不公平。毕竟和我写这些的时候投入的精力不成正比……
所以我会让文章本身拿上隐形的刀,刻在看书人的脑袋里。不用记得我是谁,记得我的故事讲了些什么就好了。

记者:洋洋洒洒几十万字出来了,你认为自己有凑字数的状况吗?

狂笑的菠萝糖:不觉得,写每一个部分我投入的精力都是一样的。要是凑字数,我自己写起来会不舒服的。

记者:这个……大概会很不舒服吧。其实从目前网络玄幻的浮躁风气来看,高速创作貌似已经成为芸芸写手爬向金字塔顶端必不可少的能力之一。作为快枪手的一份子,你如何看待高速创作的现象?

狂笑的菠萝糖:这是市场逼出来的,毕竟竞争不光只存在社会,相反的说,网络网聚人的力量,有时让这种竞争更残酷。
如果是真正透露心血在写,作者本身应该得到赞赏。如果只是一味为了更多人看而高速乱写,吃亏的更多是作者自己,没机会得到更好的磨练。

记者:展望一下自己的未来,会一直这样写下去吗?

狂笑的菠萝糖: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平平安安,我不贪心。当然我也会一直的写下去,这是我的兴趣,也是我的工作,我还要靠它赚钱娶老婆呢~

记者:谢谢狂笑!《百鬼夜行宴》今天应该有三章的更新?

狂笑的菠萝糖:是啊是啊,赶紧买吧 ^_^

记者:我想找你要原稿……

狂笑的菠萝糖:哎呀,今晚的太阳真亮啊……

记者:……………………

《百鬼夜行宴》故事简介:
商周改朝换代的战争,商纣王宠姬苏妲己——千年大妖九尾狐,被一众正义之士重挫,狼狈逃离中土,东渡扶桑。孰料命运如此弄人,妖狐在沉睡养伤之前,竞仍凭高强手段,一统东瀛妖界!成就霸业之后,九尾狐妖保住一线灵思沉沉睡去,让部下们日后帮她复活。
另一方面,大周朝唯一能与九尾狐抗衡的仙人——姜子牙,为人类的未来深感忧虑,成立了一个秘密部门。数千年来便如一把鞘中宝剑,任凭神州大地被政客军阀闹得翻天覆地,都巍然不动。只等特定的敌人来到,这把神剑必将出鞘!
21世纪,中国大陆南方某城市,出现一宗离奇的特大命案。灵异调查科的探员许哲受命调查,抽丝剥茧,终于得知了东瀛妖怪大量涌入中国大陆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寻找上古神器“轩辕剑”,进而让在中国古代商周之交战争中落败的九尾狐妖“妲己”复活。
百鬼夜行宴!
大妖苏醒在即,人间将再无宁日!
一个曾经死过一次的少年,一个跳出三界外的奇特生命,如何挑战这天地间除了神之外最大的权威?
55#
发表于 2006-12-22 15:36 | 只看该作者
[s:49]  [s:49]  继续顶上哦
56#
发表于 2006-12-22 15:56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多。。。。。
57#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16:03 | 只看该作者
是啊 ,作者还在继续呢
58#
发表于 2006-12-22 16:04 | 只看该作者
有毅力。。
59#
发表于 2006-12-22 17:02 | 只看该作者
有毅力才能办大事挖
60#
发表于 2006-12-23 09:00 | 只看该作者
[s:34]  [s:34] 从昨天到今天总算能顶下LZ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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