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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9楼睫毛弯弯于2006-11-24 16:10发表的“”: 偶在寝室好好地住着 列入黑名单有什么用啊 晕死
引用第31楼2712534于2006-11-24 16:18发表的“”: -------------------------------- 昏,,原来还在守着这个贴,闪
引用第27楼睫毛弯弯于2006-11-24 15:58发表的“”: 学校还真是变态
引用第19楼贱地于2006-11-24 07:51发表的“”: 搞笑, 同居犯了纳门法
不是我搞笑,我也是听说。我也知道没犯法。不过如果学校真要开除,你能怎么办?
引用第32楼睫毛弯弯于2006-11-24 16:24发表的“”: 跟你这种人真是没什么话好说的 很久没骂人了 但还是想说你 脑子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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