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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8
妈妈今天把在外婆家的一条叫宝宝的串串,带来和我一起玩,妈妈让我叫他舅舅。 他的皮毛跟我长的一样,都是黑白相间,颜色分明。这家伙肥头大耳的,胖的像个肥猪,起码有二十斤重。腰很粗,基本没有腰身。一身的蛮力,像一个拉板车的。脚很短,也就一支唇膏那么长,走路活像个孕妇,全然没有一点风姿。
初次来到我家,也不和我友好地打个招呼,一进门,就朝沙发上跳,卧在那儿一动也不动。我看着这条其貌不扬的小肥猪,气就不打一处来,上去就和他打了起来。看得出,这家伙是个打架老手,也不管我才两个半月大十二斤重这样一个劣势,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扯我耳朵,掐我喉咙,咬我双脚。不消一分钟,我就被他按倒在地上。 我气喘吁吁,努力想爬起来,还没站稳脚跟,他就一巴掌打过来,我仰面朝天,像一只烂西瓜,翻到在餐桌边。我感到一阵天旋地转,眼冒金星。我使劲定了定神,喘了两口气,思考着他在打架时的漏洞,伺机反扑。我发现,他的腿很短,走路比我慢,而我的脚比较长,只要我躲闪得力,他的腿基本上钩不到我。 于是,我又勇敢地站立起来,朝他迎去。我左避右闪,充分发挥我脚长的优势,上下腾挪,避开他尖利牙齿的锋芒。我一个俯冲,像头猛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动作,扑在他的背上,还没等他反映过来,我一个大口,狠狠地咬住了他的耳朵,拼着小命把他的耳朵朝地上拉。他疼的哇哇乱叫,呼天抢地的。听着他阵阵哀嚎,我立马鸣金收兵,见好就算。
我跳到了一个他无法上来的沙发上,咽了几下口水,添了几口嘴唇。看着他在下面怒目圆睁,气急败坏,我得意地摇着尾巴,开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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