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8楼色色于2006-08-04 13:00发表的“”: 楼主真是好打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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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7楼snb_84于2006-08-04 12:01发表的“”: 那个义务的怎么不加???
引用第16楼行者风也于2006-08-04 10:54发表的“”: 其实有这么多人讨论,评精华也无可厚非!
引用第27楼snb_84于2006-08-04 16:01发表的“”: 有道理的地方我们承认,但有人指出问题就应该虚心接受,而不是去狡辩,然后去指责别人的家乡,LS的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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