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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7楼蓝妮子于2006-05-17 12:34发表的“”: 放心吧,偶还不至于疯到那程度呢! [s:4]
引用第16楼倩倩宝贝于2006-05-17 14:25发表的“”: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呵呵,爱他,所以想一生
引用第8楼胡若离于2006-05-17 12:37发表的“”: 以爱情的名义:我说等你四年 也请你等我四年 以爱情的名义,四个月不到的就结束的诺言 那么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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