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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言论控制之先河 步0580之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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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06-4-11 06:46 | 只看该作者
9494a
62#
发表于 2006-4-11 06:49 |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22:45发表的:
知道了,Smart是大S
猫猫...小S指的是sea forever dry

不是SP!
63#
 楼主| 发表于 2006-4-11 06:49 |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D___C于2006-04-10 22:40发表的:
表管教务处老师~

跟我们没关系~

貌似,DC是正版~

正!仅讨论论坛事务。
6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1 06:50 |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草子于2006-04-10 22:49发表的:

猫猫...小S指的是sea forever dry

不是SP!
65#
发表于 2006-4-11 06:53 | 只看该作者
我100%的全身心的支持楼主!

顺带BS一下这位爱写错别字的管理员大人。

这就是那公开信: http://www.zjoubbs.com/viewthread.php?tid=26628
66#
发表于 2006-4-11 06:55 |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22:50发表的:

看来猫猫混的日子还不够久啊!
67#
发表于 2006-4-11 07:37 | 只看该作者
反正没偶长
68#
发表于 2006-4-11 08:57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平心而论,雨寒发的帖子的风格确实有些…………严肃了

不过,事情的起因总是或多或少知道一些的吧?

在论坛中,出现指名道姓地骂人,想必谁都会心里不爽吧?

论坛虽然是一个虚拟社区,但是,也是和现实结合的

我们尽力保护大家的言论自由,但是,自由也是有限度的。

大家各自保持一个度,即可
69#
发表于 2006-4-11 09:07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楼主未免有些敏感了
70#
发表于 2006-4-11 14:59 |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19:56发表的开言论控制之先河 步0580之后尘:
今日闲来上网,收到短消息一封。内容贴如下:



收到此信,让我忽有熟悉的感觉,特别是一些“官方语言”让我想到了0580hy,(当然此信中诸多的错字别字是够不上“官方”水平的)。但纵使在0580hy的啊土时期,也没有以系统消息的形式,告诫广大论坛会员要注意自己的言论的。
.......



楼主所言,是否过于敏感?



本站现作为海院的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论坛,则必须对学校负责,有些言语,必须给予一定的控制



虽然如楼主所言,不必以如此官方的语言色彩来进行阐述,但给予一个些忠告难道犯错?注意言论难道不可取?该信只是告之“控制”而非“禁止”,关于“必须有据,有理、合情、合法”是否错误?



难道您认为作为一个论坛,对于言论应该给予无限的自由度?您要知道,在街上裸体,警察叔叔们可是会抓你的。



该信所引的律法谨在于告诉大家,我国,有这样的律法,我们,应当遵守这个法律,楼主何必定欲指其为“压”?



你告诉大家,论坛欲“达上”而你在“讽人”,但你为又何讽?我只知道,你大大讽刺了这名管理员书写错别字,但也请一注意,他写的,是信,而非公文,难道您老在写信时从没出过错字?若真没,那我可只能佩服你真有足够的时间去浪费了。想想也是,雨寒在办公期间仓促而就的一篇告之信写出了错别字,而您却时间富余,时间全用在了讽刺他人和写你自己的无别字信上了,厉害厉害,而且更佩服你的肚量,从不理解他人应该是你最大的优点了,哪日向你学学。



另指一点,您说:“但是依据我的认知和了解,我感觉至少在这个问题上管理高层的意见是存在分歧的。”请问:了解如何依据?小生不才,国语不好,但感觉这个搭配怪怪的,也许是自己小学没读好吧,不懂怎么样去“依据认知和了解”,只好向这位国语高深的不世齐材请教了。





本站的确在初期以自由为宣传标语,但是自由,是在有限度下的自由!楼主既然这么喜欢毫无限度的自由,那小可就期待今年的夏天 能够看见您无限自由的身体啦,注意噢,天气炎热,可千万让您的身体无限自由呀,万一一不小心挂了两片树叶在胸前或者挂了些许布缕,导致如此美妙的玉体出汗,您可就罪过大咯~~!!你在你在主题帖内说“自己扇自己嘴巴的事情,我不会做”,希望这次别扇你自己的嘴巴,因为,我的眼睛很期待你无限自由的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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