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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网论”莫成“妄论”[/g]
日前,论坛学生与学校教务处发生争执,我想有必要对论坛所以会员作出调解,以促进师生之间和睦相处。努力营造社会主义和谐校园。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每个网站的论坛也日渐“闹猛”,成为人们发表言论、交流思想的一个新空间。随之而来的是一些人的错觉:因为网络是虚拟的空间,与现实社会不相同,所以可随意发帖子进行“自由发言”,这样的想法是十分有害和危险的。
其实,早在2000年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作出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明确了通过互联网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破坏社会安定等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通过网络故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行为,也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网论”也不例外。在网上发帖子同样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公德,有可能破坏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帖子绝对不能发,有可能损害公民或单位名誉和利益的帖子千万要慎发,批评性言论也一定要有根据、有出处,避免出现“义愤说错话”而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网论”与现实中发表言论一样,必须有据,有理、合情、合法。我想大家应该严格按照论坛守则来维护论坛的正常秩序。帖子中不应该有严重的粗话、脏话(这点有时我也没做好),不得有指名辱骂等言论,如果现实中遇到他人之行为损害了您的利益,也请不要刻意以指名等发泄方式来损害他人形象,应该做到文明、有序、有理的发表看法。切不可恶意中伤他人。相反,如果被指责的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请注意自己的言行,我想一人指责你,那有可能是中伤,二个人指责你那也许是串谋,但是等到每个人都要职责你时,那么请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背离了社会……最后我希望大家能在论坛里和睦相处,充分体现论坛交流的功能。
文明上网,文明发帖,做到“网论”不“妄论”,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这也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个重要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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