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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邂逅月光下于2006-03-28 13:22发表的: 你都知道我了? 下次低调点了!
下面是引用空照拂心于2006-03-28 14:00发表的: 本来不想说,看来还是要说: 评到最后,评委的焦点也在于:是不是真的象反方认为的那样,如果正方那么理论就没有辩论的意义了,如果是,那么正方肯定输,如果不是,那么反方反复强调的“无意义”就不成立,结果讨论要点如下: .......
下面是引用敲棋斗草于2006-03-28 17:37发表的: 嘿嘿,下次问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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