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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你为爱还是为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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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3-7 0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非婚同居不再只是好莱坞电影明星家庭的专利。家喻户晓的苏珊-萨兰登及添-罗宾斯,歌蒂-霍恩及科特-罗素,杰西卡-兰格与山姆-谢泼德等只是全世界成千上万此类家庭的其中一二罢了。

  在调查中,65.73%的同居要求是男孩子先提出来的,更有近20%的mm在面对“他”提出同居要求的时候,完全不知所措或者选择委屈自己的意愿去迎合“他”。

  同居为性爱?

  提出同居的一般是男人,帮你搬家的也会是男人。

  之后,从前偷偷摸摸见缝插针的性生活变成了有规律的做爱,男友在朋友之间对自己的称呼也从“女友”改成了“老婆”。更重要的是,每个月都要战战兢兢地用试纸检测一下,乞求自己千万不要怀孕……

  于是,很多女人开始不停地推醒身边熟睡的人——和我同居,你是为了爱还是做爱?没有哪个男人可以蠢到选择第二项。但是,面对漫漫无期的婚约,女人们仍然无法安心。既然同居的目的不在于这张相对安全的双人床,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结婚?!

  害怕承诺

  有的女人根本不需要承诺。男友是什么?只要没有婚姻的束缚,那么男友只是一个和自己做着恋爱游戏的好朋友。那间同住的卧室,不过是两人游戏的场所罢了。

  偏偏运气不好会碰见一根筋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大多真爱至上,责任心、事业心、爱心和恒心缺一不可,弄不好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处男。他们认为,同居代表着婚姻的前奏,既然你把自己交给了我,那么我承诺——一生一世照顾你……

  女人们在承诺面前顿时傻了眼,天知道,跟你同居,只是想让游戏来得更加刺激些。承诺?我受不起。责任?不用你来承担。那么婚姻呢?对不起,太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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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3-7 00:40 | 只看该作者
为了爱!
3#
发表于 2006-3-7 00:4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马甲道是深藏不露啊…………
不过偶知道是谁了……
呵呵~~~
4#
发表于 2006-3-7 00:54 | 只看该作者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性爱难分,无爱的性,它赤裸,无性之爱,它残缺
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5#
发表于 2006-3-7 00:54 | 只看该作者
为了用做爱来证明爱吧……

或者说是表达?

哎……

不做爱同居干嘛……

晚上大眼瞪小眼〉?
6#
发表于 2006-3-7 00:56 | 只看该作者
发现论坛BUG,色恩已经隐身成功
但是在竹林外面,假如我没跟帖,最后回复显示"色恩"
7#
发表于 2006-3-7 00:58 | 只看该作者
完了完了—
跟贴跟慢了—……
8#
发表于 2006-3-7 01: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大妄
9#
发表于 2006-3-7 01:49 | 只看该作者
下面是引用自明居士于2006-03-06 16:56发表的:
发现论坛BUG,色恩已经隐身成功
但是在竹林外面,假如我没跟帖,最后回复显示"色恩"
拜托
这个bug自有匿名功能以后就一存在了………………
10#
发表于 2006-3-7 08:21 | 只看该作者
貌似很多人确实是为了做爱而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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