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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印发"高校信息公开50条" 实施"零点招"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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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1 14: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民网北京6月3日电 (熊旭)近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主持召开党组会,审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提出对高校实施“零点招”承诺制。印发实施“高校信息公开50条”。
会议提出,近期要围绕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八项工作。
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切实做好敏感时期维护高校稳定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兼职情况专项检查。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分别组织召开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会,听取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安排。
三是加强和改进巡视监督。听取部党组所派三个巡视组中期巡视工作报告,加大归类处置有关问题线索的力度。
四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有关规定》,抓紧制定《禁止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规定》,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巩固“点招”治理成果,实施“零点招”承诺制。按照10%比例抽查直属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情况。尽快出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
六是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推行机关权力清单制度。对教育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评估评比评审和检查项目,全部在网上公开。印发实施“高校信息公开50条”。
七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信办案。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八是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支持驻部纪检组深化“三转”,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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