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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襄汾县关于开发基层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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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16: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5年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名额

  我县2015年开发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80人。

  二、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招用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高专)、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符合下列之一条件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1、城镇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银行借贷手续;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手续;

  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5、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各级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三、招用程序和方法

  1、制定方案,发布公告 (2月28日至3月5日):本次招用公告将通过襄汾县政府门户网、县电视台和县委、县政府门口进行发布与张贴。

  2、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者于2015年3月6日至3月10日到府前街2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 >下载打印(彩色)表格);⑤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⑥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6张;⑦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3、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定于3月14日上午进行,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和国情省情、科技人文等,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于3月12日凭身份证到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确定面试人员,最后并列名次者全部入围。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应对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成绩公布及拟定人员: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定人员,并向社会公示。最后一名总成绩有并列的,优先拟定笔试成绩高者。

  6、确定岗位: 根据每个岗位拟招用人数,按照报考本岗位的拟招用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未确定岗位的拟招用人员,在空缺岗位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空缺岗位,如对可选择的岗位都不满意,可申请放弃招用资格,缺额择优依次递补。

  7、签订合同及岗前培训: 招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被招用人员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统一培训后正式上岗。

  四、招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公益性岗位就业期间, 享受公益性岗位的相关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对劳动合同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在现有公益性岗位中进行调整。对经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自动放弃岗位的,不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特殊援助政策。

  五、关于监督工作

  招用工作中,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政策条件,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招用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防止和杜绝招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稳妥的开展。

  咨询电话:0357-3622577 0357-3622132

  附件:襄汾县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襄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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