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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刚注册,第一次发帖,今天找不见,一查,在回收站,有点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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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10-31 1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试问,这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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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1-1 14:05 | 只看该作者
估计是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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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11-1 12:43 | 只看该作者
额 你发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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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0-10-31 14:27 | 只看该作者
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   
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  严禁散发下列言论: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包括 汉族和少数民族,也包括  中华民族和外国民族);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散布骚扰、色情、恐吓、挑拨、伤害或者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 针对本区的规则
1、凡发政治贴,广告贴,一律扣除积分,第二次重复者,永久禁言
2、凡是在闲聊开出人身攻击的帖子,没什么好说的,禁言5天,回帖中有人身攻击的,扣除威望10,海贝10,禁言3天.
3、在回贴中的连续纯表情帖以及纯标点符号帖一般情况下作为可删除贴,对于隐藏帖下面的回复的表情帖,视情况而定.
4、水楼在闲聊允许存在,但时间超过3个月或过5000,斑竹有权封楼,高处不胜寒
5、禁止“顶老贴”。顶老贴的定义:不能够顶超过一年无人回复的老帖(以最后回复曰期已超过一年为准,专用帖除外)方便大家看到新帖子,如有特殊情况回复的时候请一起说明。
6、对于吵架贴,斑竹有权封锁,有问题去投诉咨询反映,请不要吵架。

四、针对子版块自暴区的规则
1、不侵犯他人隐私权,未经他人同意,爆料别人的照片或资料,一旦发现,一经查实立即作出相应扣分、删贴处理。
2、对于文不对题、图片连接失败无法显示、故意欺骗会员的帖子发现扣除积分和删除。
3、对本来有的,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显示,或者被LZ自己删除的帖子,斑竹有权作删除或者沉底处理。
4、严禁回贴中出现攻击性言语,一旦发现,立马删除,并加以警告,屡教不改者,严加惩罚。
5、严禁其他会员未经LZ同意,将其照片作为他用,一旦发现,斑竹视情况严重,作出相应惩罚。


五、奖励与惩罚措施

  奖励制度:
1、对于主题突出优秀的,斑竹给予加分奖励、送鲜花。
2、对于有意义的原创帖经斑竹商量后可加为精华贴
3、对于有相当讨论价值、人气很旺的帖子,经斑竹商量后可以考虑置顶
4 、由于水区人流量较大,而水区版主也有自己的工作和学习,不可能24小时在线,如对违规问题有所忽略,欢迎会员以短消息形式告知版主,如确有此事,将会给予金钱或威望适当的奖励。
5、好帖子、建设性建议由版主酌情加分,一些优秀的原创和特别优秀的转贴可以加精,暂时无具体标准,不能自己给自己加精。
6、每天评出3个,在闲聊最积极的会员,加以奖励。
7、对于新来的朋友,送鲜花表示欢迎。
8、对大水楼的封锁,给予适当奖励弥补。
9、对于自曝的会员根据人气给予一定的奖励。
  

  惩罚制度:
1.  凡第一次违规者,均以短消息形式警告,第二次违反者才开始进行处罚。对经劝导仍不遵守版规的水友和斑竹提出警告,屡教不改者交给管理员处理.
2.水友有问题可以随时问在线斑竹,在线斑竹应及时回复水友的问题帮助解决,对于无理取闹者,斑竹有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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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一条都不沾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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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10-31 14:20 | 只看该作者
额。。。。你告诉我你发了什么帖子,应该违法版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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