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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权利受侵犯!!!! 宿管阿姨没收我的电饭煲 称毕业也不给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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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12-3 1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皮皮lizna 于 2009-12-3 18:06 编辑

我前几天被宿管处的人没收了一个500瓦的电饭煲,桌上还有一个850瓦的电风吹却没有没收。我很舍不得我的电饭煲,于是第二天去想拿回来,或者毕业后还给我,因为我是大四学生,离毕业时间比较近了,想着毕业后,我的电饭煲仍然可以用。可是那个宿管中心的三个阿姨,我问她我的电饭煲毕业后能不能拿回,她说“电饭煲没收了就是没收了,没有拿回这回事情”。这回偶我已经深深感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我不知道大家有何意见。我认为学校的这种做法有以下荒唐之处!
    第一,电风吹功率远大于我的电饭煲,电风吹学校可用,电饭煲却要没收。
    第二,电饭煲能烧到一定程度会自己保温,而电风吹没有这自动功能,那个人却说电风吹比电饭煲安全,具我了解学校有电风吹,热得快引起着火,也没有听说电饭煲着火的。
    第三,我先不讨论学校是否有权利没收学生的私有财产,我退一步认为她们有这权利好了,那么我毕业后凭什么不能拿回我自己的物品。毕业后我拿回使用回影响学校的安全吗,那时我已经不在学校住,可是她却理直气壮告诉我“没收就是没收,不能给我了”。
    第四,学校打着维护学生安全的口号进行搜查学生的物品,能起到真正的作用吗,这个我一直值得怀疑,如此形式化的事情只有更多的副作用。大家先听那个女的亲口说的话“我们知道学生有很多都在用热得快,但是她们放在柜子里,我们没有权利没收,而你的电饭煲,放在桌上,我就有权利没收”,我听了简直要晕死了。我曾经听楼下管我们的阿姨说过,“学校这样弄只会让学生心惊胆战得使用电器,这样只会更加造成火灾事故!”

    另外我查过相关法律,学校的这种做法已经侵犯了《物权法》,公民的私有财产任何人不得侵犯!今天我在这里发帖实在不只是单单为了我的那个电饭煲,因为那个我去那个宿管中心的时候,那三个人态度真的很势力,我深深感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我希望有跟我同样遭遇的人,能联系我,我们一起到宿管讲理。我的联系方式短号  67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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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9-12-4 14:29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那些被没收的所谓的“大功率电器”将何去何从捏?似乎很明显哈~~~灭哈哈哈哈哈~
寂静的安逸 发表于 2009-12-3 12:42



    都被 有些阿姨 以及其家人 或者相关负责人  帮忙解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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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9-12-4 09: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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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9-12-3 22:21 | 只看该作者
法院告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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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9-12-3 17:59 | 只看该作者
吹风机不能收啊~~~  不然冬天就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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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9-12-3 17:50 | 只看该作者
往死里顶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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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9-12-3 16:1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是要看交情的~我们对面寝室用电水壶被突击发现了,他们说说好话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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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12-3 15:13 | 只看该作者
没收了的充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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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12-3 15:11 | 只看该作者
同情下阿姨,遇上这种学生管理上有难度啊!!!
下回就当场把电饭煲拆成零件让,自己慢慢组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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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12-3 15:05 | 只看该作者
是我的话  我当面砸了  不砸  哥哥就PK 她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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