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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群就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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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11: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 System
标题: 请加新斑竹群
时间: 2008-10-31 11:04
内容: 群号72908470 一周内不加视为自动离职
加群注明碧海 并将群名片改成 版块名-ID的格式 如:书香-烈火如歌


作者: System
标题: 通知
时间: 2008-11-07 10:47
内容: 未加新斑竹群的注意
请尽快加群72908470
管理员将于11月9日晚对未加群的斑竹进行撤消斑竹头衔.谢谢



收到2条论坛短消息。

我真的不认为所谓加一个qq群,有什么意义。难道这个群里面都是在讨论和论坛发展有关的内容吗?我想不是吧,多半也是嘻嘻哈哈,打打闹闹。

如果因为不加群,而撤销斑竹,这更加不合理。如果一个斑竹失职,那撤职无话可说。但是如果因为没有加一个所谓的qq群而撤职,那我无话可说。只能想,此论坛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我没有qq,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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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11-14 00:33 | 只看该作者
木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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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11-13 23:49 | 只看该作者
额……
我似乎没加
是不是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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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11-13 23:2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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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11-11 20:12 | 只看该作者
唉,为啥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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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11-7 12:51 | 只看该作者
加进去也无妨
有种发明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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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11-7 12:37 | 只看该作者
人家没QQ情况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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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11-7 12:2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群确实我建的。这些消息么 也确实我发的。
这个调情么 好象确实在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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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11-7 11:58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楼哈里露亚2008-11-07 11:34发表的“”:
群里嘛..无非调调情 没多大意义..
正是  哈哈  
群麽  
就是用来调情的
[s:99]  [s: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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