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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周的牛肉锅贴四块钱一客,共有六只,全是现蒸的,吃的时候会有肉汁淌下来。德云还喜欢吃九周的虾肉馄饨及牛肉盖浇饭,九周价格便宜,每到夜晚,总黑压压的一片人,那架式好像开会一般,不过,并不像中餐馆那么喧闹,因为很少会有人放肆地喝酒。
九周让人产生好感的另一原因是,这里的服务员都眉清目秀,系着蓝色围裙,很清爽地扎着马尾辫。
我和德云大约半个月会来一次九周,我们向来不看餐牌,执着地吃几款中意的菜式。有时我觉得我们的生活看似光鲜,其实乏善可陈,当然,德云不会这么觉得,那么,还是把这句话校正为,我的平淡生活吧。
德云与我是不同的,我深深知道,也甚为庆幸。我承认自己本质上是一个抑郁的女子,所以,我希望我的生活多一些明亮的因素,好让我沾染些健康的阳光,不至于完全被内心的阴影所淹没。我有一些自闭,而德云不然,这从我们的生活作息可以略知一二。我每天从下午开始,然后,天亮说晚安。而德云如果没有约会,通常会早早睡早早起,有时还赶得上去老字号吃一碗热腾腾的炸酱面。她有很多圈外的朋友,热爱与人交往,并从中发现优秀人选,以便展开新鲜恋爱,她虽然没有朝九晚五,但始终不曾脱离社会,只要月薪合适,随时准备重投社会的怀抱。
德云是一个很有生命力的女子,愿意与生活妥协。
我们对于生活的态度,可以从各自的座左铭上看出不同。她喜欢张艺谋那句,在你牛逼之前,先要学会妥协,而我将三宅一生的名言奉为神旨,他说,做我喜欢的事,让别人去接受。
不可否认,这两句话有其相同处,即都是成功人士功德圆满之语。张艺谋有些忆苦思甜的滋味,而三宅一生,则完全的个人主义了,因他有足够资格目空一切。
德云在试着妥协,而我,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在没有牛逼之前,做我喜欢的事,是不能勉强别人去接受的,除非运气够好。
显然,我运气不够好。
我很相信一语成谶的东西,就像我在网上很偶尔地看到某个女人对我下的论断,面相清寡,无福之人。
有一瞬,我被某种很宿命的东西攥住了,一边恨着这个陌生人的咒语,一边惆怅起自己的命运。
对着镜子,看那张薄凉面容,不饱满,无生气,小而瘦,散发着冷冷的寒意,倔犟,敏感,不美丽,我是不美的,至少,没有毕泛然那样美。
除了骄傲,什么也没有。
我还有骄傲。
A城的步行街很长,从这头望不到那头,两边都是店铺,入口与出口处各立一个牌坊,以示古城特色。里面有很多金铺,商厦,手机城,酒楼,众多老字号也盘踞此地,还有两个图书城,以及A城著名的道观,有一次我和德云跑进道观,找大仙求签,买了十块钱门票进去,然兜兜转转,没有找到仙风道骨的大仙。
我极喜书城对面那家小吃店的里脊肉,虽然整条步行街有十几家都卖类似的肉串,独有这一家的口味最中我意,它的色泽比别家都要黄,我怀疑加了什么特殊调料。美中不足的是服务员面相凶狠,而且,给的面纸竟是一方黄色的小纸片,由此可见,老板是一个吝啬的人。
德云不爱吃油炸的小玩意,她觉得吃油类食物对皮肤不好。我们一起逛街,经常是我一路猛吃,她干干净净地做淑女。
我们每次都会去新华书店,通常只是在里面转悠一圈,新华书店里多的是这种只买不看的人。如果不是要买畅销书,我绝对不愿在新华书店里消费,德云也是,我们一般去古旧书城的三楼淘打折书,或者去圆圈书店。
圆圈书店在另一条繁华的街,里面卖的都是出版社的陈年库存,价钱非常便宜,五块六块八块,而且大多都能保持在九成新的水准。
我一方面喜欢冷清,一方面向往热闹,为了避免矛盾,或者这样说,我喜欢在热闹的场合保持自己的冷清,似乎只有这样,自己才没有被社会抛弃,且保持了独立性。
这也许更多地代表了一种安全感,沉静,却不荒芜。
德云每次进书店总是先去看旅游方面的书,拿着那些游记能看上半天,并不时对我说,这地方真好,我要去,今年就去。
其实,我和德云都不是暴走族,旅游方式和张小娴有类似之处,吃好睡好,行李简单,而且,绝对没有任何危险。
因为这样的缘故,我们对于书上的很多美丽地方,至今仍然保持着意淫,就像那句诗一样,梦里走了很多地方,醒来时却还是床上。
我们过一阵去丽江吧,德云在书架上扫了一遍。
好是好,但从上海去昆明的机票好贵啊,而且拿不到低点的折扣,我一想到路费就有些犹豫,仅仅往返机票,就可以去海南晒日光浴了。
海南游的物美价廉已经成了一条准绳,我每次都会拿海南游一千三的价位来否定其他路线。
你都说了无数次了,到现在还没有付诸行动,德云笑,每次看你文章里煞有介事地提到海南,我就佩服你的想像力。
不急,海南会永远呆在那里,我得先学会游泳。
如果你期待艳遇,还是做旱鸭子的好,不然,帅哥怎么有机会营救你?
谁像你那么花痴,我笑,老想着和男人把臂同游,注意,是真正意义的游。
德云确实是一条美人鱼。读书时,她成天叫唤着要去游泳,虽然我们相亲相爱,但我四年来只陪她去过一次,她通常和另一帮朋友同去,比如喻可秀,丁泰。
我还记得那天,1999年盛夏——竟已是上世纪了。很多人聚集在校门口,然后三三两两地向A城体育中心走去,德云熟门熟路地走在最前面。我穿的泳衣是她去年穿的,腰间有一些脱线,但问题不严重,而且,我比德云瘦些。在所有女孩子中,只有德云穿比基尼,露出雪白的身体,而坦然自若。德云是那种早早发育,早早挖潜自身美丽的女孩,肢体灵活而舒展,我想,丁泰也许就是那种环境下喜欢上德云的。
抑或是看到德云像男孩一样站在五米跳台毫不畏惧地往下跳,身体如莲花般坠入水中,如一场惊艳。
毕业后,丁泰仍然娶了喻可秀,关于德云是一个漫长的故事,我有时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看客,静默地看着她的故事,看着她充满万千可能性的生活。
经过佐丹奴专卖店时,我伫足了一下,看着玻璃门上的巨幅海报,那是一个长发男人的正面特写,他眼神迷离,嘴唇诱惑,穿着黑色的T恤,眉目有些酷似丁泰。我不知道德云是不是还记得丁泰,我们一直没有提过这个名字,那场盛大的婚礼,我们谁都没有去。
找个男人出来喝酒吧,德云笑着说,其实,她的潜台词就是找个人出来买单。
关于在花男人钱的这点上,我和德云有着很大的分岐。她认为,花男人的钱,属于女人的权利,甚至认为自己给男人花钱的机会已是恩赐。而我觉得,一个女人在人格上的独立,不应只表现为思想,理应涉及经济。花男人钱,从某种程度上,意味着一种暗示,即你可以对我产生幻想,可以通过为我花钱的方式来表达你的慷慨与感情,而我的接受,也可能是一种良好的信号,即我们有交往的可能。
对于我这些想法,德云觉得全是无稽之谈。她说,要知道这样一个事实,男人确实比女人赚的多,这是男权社会的优越性,另外,男人对于异性的追逐也更为迫切,所以,让他们掏钱天经地义。
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但随着时光流逝,我的看法渐渐潜移默化,比如很多人一起出去时,我对于他人的买单欣然接受,在某些时候,也不会为了与男人撇清而勇往直前地要求AA制,我不想别人认为我不识好歹,于是垂下头,假装不晓得吃饭是要给钱的。
德云说,你又不是什么大富大贵者,捞点蝇头小利,会影响你尊严啊。
我几番细想她的话,检讨来,反省去,仍不能心安理得地接受男人馈赠,我想,我是生怕天下没有免费午餐,亦不愿欠任何人。
德云找了两个外企的假洋鬼子去汤姆斯酒吧,他们就是那种刚从小说里走出来的小资,外表光鲜,措辞得体,月薪四千以上,说话时不时蹦出英文单词。但我对这样的男人没有好感,不是他们不好,而是这种好不是我所欣赏的。
乏味。看盗版碟,喝红酒,抽七星,看村上春树,去过或想去丽江,品味如此雷同,仿佛集体拷贝。
1999年,我和德云一起学会抽烟,我们在狭窄弄堂的烟杂店里开玩笑地买大前门,那是一种没有海绵头的廉价烟,随着时光慢慢淡出,几近绝迹。
我们笑盈盈地吸着这样的烟,享受着闲暇时光与肆意青春,再后来,吸得越来越厉害,沙龙,希尔顿,七星,茶花,我们的包里常备打火机,吐的烟圈亦一日日地流畅且优美。
那些昨日的时光,那些年轻轻的老故事,那些轻狂与不悔。
与假洋鬼子道别后,确切地说,是我蛮横地拒绝了进一步娱乐的建议,强行拉走德云,德云意犹未尽地嘀咕着,去蹦迪嘛,据说硬石现在很红。
我拦了辆车,低头钻进去,德云跟进来,她说,今天我精神很抖擞,即使不和他们玩,我们也再找节目啊。
我犹豫了一下,我还有一个专栏稿。
多少字的?
八百。
德云蔑视地掠了我一眼,才八百,也好意思作为推搪的理由,努把力,半小时就解决了。
那也要看状况的,好不好,有时候一整天也挤不出一个字。
我对你有信心,德云粲然一笑,反正今晚别想逃。她取出手机,按了几个键,喂,是妙声吗?出来出来,马上,嗯,我和太凛,我们已经在去的路上了,行,就这么定了,你去打电话预约一个包厢。
什么啊,去哪?我问。
德云合上手机盖,当然是星堂娱乐城,妙声可以打折嘛。
妙声出来了?
她一听唱歌,即使在洗澡,也会披着一身泡沫飞奔过来。
我笑,说起妙声,真是一个歌神,当然,我们管她叫歌女。她看到点唱机,就像看到了亲人,一个猛子扑过去,食指啪啪地点鼠标,极其娴熟地点好拿手曲目,然后拎起话筒,心满意足地沉浸在歌的海洋里。
她会唱的歌实在太多了,从欧美到港台,从偶像派到实力派,从女高音到靡靡之音,好像没有她不能胜任的。实在太多了,多到别人想过过瘾,只能见缝插针般夺一首,有时连这一首都捞不到,只好拿起另外一个麦克风,在边上哼几句,然后,不免发现自己被她气势压人的高音给淹没了,几乎沦为和声,不得不佯佯退出。
与妙声在一起唱歌,是一个悲剧,所以,我和德云通常很识相地在一边聆听,聆听的同时,闲闲地聊,把戚妙声高飞低走的嗓音当成背景音乐。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妙声的唱功不赖,勉强算是一种享受,所以,我们还是愿意带她出来遛遛。妙声曾经在一个老外云集的酒吧里当过歌手,后面站着个吹萨克斯的长发帅哥,那调调就是《我和春天有个约会》里的姚小蝶和沈家豪。确实是个迷人的男人,德云一边抱着酒瓶,一边垂涎三尺,那身材,那神态,啧啧。
妙声唱完后,也跑过来作痴迷状,看到没,迷死我了,我唱歌时全身都是烫的!
事实上,她们对于长发帅哥外壳的热爱没有了下文。几天后,帅哥结工资走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德云没来得及,戚妙声也并未染指,有些男人就是这样,仅仅作为惊艳过客,并不在生命里纠缠,反倒是那些乍见之下并无感觉的,在我们心里徐徐地按营扎寨,再不走了,倘若有去意,简直伤筋动骨,痛不欲生。
关于第一感觉,常常是每况愈下,而日久生情,才是感情真谛。
德云说,太凛,我越来越悲观,我怕我再也找不到喜欢的男人了。
你阅尽千帆,对各种款式都了如指掌,当然会越来越觉无聊,我冷笑着。事实上,我很反感自己这种口吻,但我阻止不了说话的欲望,也控制不了略显嫉妒的语气。
德云看了我一眼,点了根烟。
妙声站在屏幕前,声情并茂地唱着,为什么要对你掉眼泪,你难道不明白,是为了爱。其凄楚令人发指。
我等了等,德云还是不说话,为了不让微妙的敌意更为清楚,进而持续蔓延,我咳了一声,自找话题地说,对了,你给成都那边写稿吗?
成都,你是说茉莉吗?德云问。
是啊,她要稿要得急,而且不介意用二稿,回头我给你信箱,你自己联系她。
随便,德云漫不经心地说。
什么态度啊,我不禁有些愤愤。
德云笑了笑,太凛,写期刊又不能写一辈子。
当然,如果四五十岁还在杂志上写爱情小说,太可怕了。
我还记得,十年前有帮写杂志的男人,号称四大王子的,骗了很多少女心啊,不知何时起,他们也收山了。
我知道,其中两个在编杂志,一个在出版社,还有一个不晓得干嘛去了。
十年后我们呢,我们在哪?德云掸了下烟灰。
你知道童言吗,和那帮四大王子一个时期的,我问她。
当然知道,著名美人,可惜那时没有美女作家的称号,否则,她是当之无愧的,德云说。
她嫁了个有钱人,我笑,真正的有钱人,开宝马。
真好,我喜欢这样,我喜欢美人在迟暮的时候,身边有足够好的环境,德云叹了口气。
这就是你要奋斗的目标。
什么目标,歌女口渴了,坐下来喝可乐。
德云逮着个机会,拿起话筒,开嗓唱了起来。
嫁个有钱人。
得了吧,有钱人比穷光蛋更精,妙声拍拍我的肩,少做梦了,现实点,不要倒贴小白脸就是万幸。说完,她拿起另外一个麦克风,站起身来和德云一起唱许茹云的老歌,是谁导演这场戏,让我投入太彻底。
她们俩都穿裙子,德云长裙,妙声短裙。德云大波浪,妙声长直发,德云属于风情万种的女人,而妙声身上有一种很迷人的气息,经久耐看,是那种可以优雅老去的女子。
我靠在沙发上,幽幽地想,我们三个往后会遇到什么呢,会有怎样的命运呢,也许,女人的命运,说到底,不过是会遇上什么样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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