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引用第16楼天马行舟于2007-11-25 19:31发表的“”: 缘在天定,份在人为
引用第18楼天马行舟于2007-11-26 20:50发表的“”: 还是我的有道理 [s:40]
引用第9楼孤雪于2007-11-24 12:11发表的“”: 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 对的时间遇见不对的人 不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 不对的时间遇见不对的人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Archiver|小黑屋|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浙ICP备110264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