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查看: 6158|回复: 2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文化路上的摇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07-8-10 12: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很久没上这了,写点小说娱乐一下吧,不知道能不能写完,争取写完)

文化路上没有文化
文化桥下没有河水
四年老去的青春
糊涂的爱情
像走时身后越来越远的影子
摇曳着破碎的梦

50元一张的卡
不让休息的电脑
越来越满的硬盘
东海路尽头的角落
隐藏着让我们彻夜不眠的摇滚

莫里森的低吟
格拉斯的尖叫
享受分裂式的鞋带
以及一大帮二十七岁俱乐部里的冤魂
都是我们的偶像

抱起吉他的幻想
流浪诗人的梦想
都在05年的那个初夏
消失在十字路口

   235寝室的摇滚文化,发源于老校区的27幢505,我曾经写过形容505寝室的一首诗,那是个人鬼情未了的地方,打开窗户往外看,见到得都是一块块永垂不朽的墓碑。那时候我们很愤懑,倒也不是墓碑的原因,愤懑的是我们为什么不是住在17幢,因为17幢的男生基本上每个寝室都准备了一把望远镜,因为后面就是女生宿舍,我们认为受到了歧视,但又没办法发泄,整天就坐在寝室里唉声叹气。
  我们前面21幢的大师兄们也没办法准备望远镜,但他们发泄的方式比较独特,也比较合法。那时候住在学生宿舍,都要和宿管中心签一份合同,合同里写着这个你不能干,那个你也不能干之类的东西,我们的大师兄,准确的说是99行政的那帮兄弟们比较聪明,刚学了合同法,加上之前积蓄的不快,就拒签合同,理由是合同里学生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于是跟宿管中心合法对抗。不知道现在的合同条款变了没有,反正我们那时侯是什么也不懂,龙飞凤舞的签了下去,认为是人生的第一份合同,不签白不签,一点法律常识也没有。当然,那些普法的常识基本原则是不能对抗体制,不管体制是不是合理的。
    而505的兄弟们是选择用摇滚来对抗体制。最先是烟头同学开始听摇滚的,当他在CD机里放那些摇滚乐的时候,刚开始我都觉得很烦,认为那是什么歌啊,一点都不好听,一致要求他把歌关掉,听点情歌。(中午太累,不想写了,待续)






[rm]http://musicglob.com/pub/music/The%20Doors%20-%20Light%20My%20Fire.mp3[/rm]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21#
发表于 2008-5-19 22:27 | 只看该作者
...恩 ..噪音...一直的偏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楼主| 发表于 2008-5-19 22:05 | 只看该作者
昨天在家找BOB DYLAN的那本自传《LIKE A ROLLING STONE》,结翻遍了书架也找不到了,同时失踪的还有袁越的那两本《来自民间的叛逆》,郝舫的《民谣流域》还在。书丢了很多,前女友那估计还有一大摞在那,不想再要回了。
一起看书听音乐的人难找了,最近找了个女朋友是美院画画的,但对音乐懂得不多,一直在普及,想找及本书给她看看,但找不到入门的,倒是她介绍给我几本绘画方面的书在看。
上次说到音乐入门,我说最初吸引我的是指南针的选择坚强。其实也不全是,如果披头士的也算得话。高二那年买了张披头士的《ONE》,天天在家听,一直听到唱片磨破为止,因此,披头士的许多歌我都会唱,而且唱得不错。披头士的歌学了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KTV里特多,偶尔露一首。前几天在英皇里和好朋友唱歌,一连唱了魔岩三杰的好多歌,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蚂蚁蚂蚁》、《上帝保佑吃饱了饭的人》,何勇的《钟鼓楼》《姑娘漂亮》,窦唯的《噢乖》《高级动物》,以及唐朝的《飞翔鸟》、《国际歌》,都是我喜欢的,那天晚上唱到《国际歌》时喉咙都已经快裂了,但却给了我无尽的快感。刚工作时,单位组织中秋晚会,领导要求我们这些刚工作的人都要上台表演,我清唱了首《tom'dinner》,下面的大叔大妈们都以为我在发神经,哈哈,那感觉也不错。结果不到一年,我当了他们的主任,让他们接受神经病患者的领导,于是,我每天把音乐开得很大,放肆着。
在当年的27楼505,我因为罗琦爆破般的声音迷上摇滚,与烟头成了志同道合者,小伟也加了进来。小伟那时候也比较迷茫,空虚的心灵无法着落,整天蓬头垢面,其实整个505几乎一半的人都是蓬头垢面的,我保留着那个时期的许多照片,目光透着的是不屑与沮丧。小伟的另一个特点是每天穿黑衣,而且是那种束腰的黑衣,经年不洗,头发很长,走路学发哥,沿着蜿蜒的山路上来的时候绝对是道风景。那时候他每天通宵游戏,玩的是《红日》,那时候最火的是传奇,但他习惯性不走寻常路,日以继夜的玩,目的是能在城门口树立自己的一座丰碑。这游戏忒有意思,说是谁最先练到1000级,网管就在城门口给他立个铜像,于是这就成了小伟的梦想,后果是每天逃课,既是偶尔看得起哪个老师去教室里坐下,也是红着眼趴那睡觉。我们的英语是个少妇,算是有点姿色,反正属于小伟夜里意淫的那种对象,现在已经在日本了,小伟有次去听她的课,可眼皮子不争气,一上课就睡过去了,美少妇总是有很好的自我感觉,觉得有人在她的课上睡着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又因为小伟上的课实在太少,居然还不知道我们班有这号人物,问了句:“WHO'S THAT BOY?”我刚好不幸坐在他旁边,推醒了他。当小伟睁开他血红的双眼,露出狰狞面目的时候,美女少妇老师吓得尖叫了起来。后来,说是要罚小伟,我们一直要求小伟同学唱歌。那厮居然也答应了,上来就一句:“ baby  你就是我的唯一”,全班吐血。那个时代的小伟还属于未入门年代,还喜欢听王力宏的歌,后来是SKID ROW改变了他的性取向。现在那小子最喜欢的应该是大门的歌吧。
刚才说到了游戏,505的时候,我们最喜欢的游戏是极品飞车,而且必须要有背景乐。听了很多歌作背景乐,我们得出一个结论,用THE CURE的《 pic of you》是最好的。至少郭涛同志到现在还保留着用PIC OF YOU作背景乐开极品飞车的特殊嗜好。不信的朋友可以一试。郭涛是01营销班的朋友,天生平足,是个体育爱好者,尤其喜欢担当体育评论者,当然也不能光说不练,偶尔从事一下篮球或者足球运动,无奈天生平足,样样都不精。我以前在博客里写过很多侮辱他的文章,大一暑假装过空调,大二卖过假药,还跟妓女住在隔壁,大四得了胃溃疡。大三转到新区后,他们寝室阳台上永远都堆满酒瓶,几乎夜夜把酒就花生言欢,同时也放着我们都喜欢的音乐。那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郭涛是我带出师的。最初我给他听了涅磐乐队的纽约不插电,他对《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感动得热泪盈眶。不过说实话,他是追求旋律的,总是对有旋律的东西特别迷恋。而我跟烟头都不是追求旋律的,对有旋律的东西嗤之以鼻,偏执地认为旋律就代表着流行。郭涛同学最有趣地一面是对某些旋律特别地依赖。比如说在听涅磐的《the man who sold the world》之类时,对那段SOLO总是特别期待,来临之前就已经做好准备了,生怕别人不知道那段有多好听。而我们特别喜欢恶作剧,总是把那段拉过去,让郭涛同学很失望。(待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8-5-17 11:35 | 只看该作者
3Q
下午去看看 [s:55]  [s:55]  [s:5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8-5-16 21:55 | 只看该作者
环城东路 与 东海东路 的交叉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8-5-16 21:14 | 只看该作者
哦 还有这种好地方 [s:29]
想不到啊想不到

具体在哪里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08-5-16 13:18 | 只看该作者
指那个卖cd的店.
你要金属,直接跟老板说.
他会拿出纸箱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08-5-16 11:53 | 只看该作者
rrdw: 那个”东海路尽头的角落/隐藏着让我们彻夜不眠的摇滚"是指哪里
想去看看

ps:我爱金属 OY~~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008-5-15 12:40 | 只看该作者
心情不是很好。有很多会要开,有很多材料要写。而且越来越明白做得越多错得越多的道理。我被领导骂,我把下属局的副局长叫过来骂。官僚体制的中国,一级骂一级。四川地震了,早上市直机关捐款,我想捐多点,但又不能捐多。听说慈善总会开了帐号,刚才去汇了钱。心中祈祷:天佑中华吧。
女朋友还是没有着落,每次回家吃饭总要说起,很久没回家吃饭了。做媒的一直不断,平均每天至少一个,最多时期一星期达到过14个,没去过一次。我爱的人她已经不爱我了,爱我的人我不爱她。专一也没用,还不如让自己随便点。
搬了家后,路上只要几分钟,听音乐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生活质量越来越低,无数的时间都奉献给办公室里的文山会海。我想要的是自由,但我走得却是另一条路。已经在无尽后悔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8-3-25 10:28 | 只看该作者
有才。。。不得不承认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8-2-19 18:39 | 只看该作者
我爱摇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浙ICP备11026473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