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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6楼墙角野猫于2007-07-04 12:28发表的“”: 我已离开海院,离开是幸福的!
引用第6楼synge于2007-06-29 20:54发表的“”: 学校说:你交了房租是你学生个人的事。不关我的事,我也不会给你付房租。 这就是学校。。。 你交了1200。你爱住哪住哪。。
引用第14楼咸鸭蛋于2007-06-30 09:24发表的“”: 我交了钱,床位当然归我,那学校是拿不走的,新生也不敢来住,跟大四的一起住,他完了。 大家团结一下就好了,一定要学校给我们一个说法,违约金到底怎么办,自己办事不力,还随便不理学生,好像我们这几块钱很少似的,不错,对于你们用惯了公款的人几万块都不叫钱。但对于学生呢? 学校校长信箱zjhyxyxz@zjou.edu.cn,大家都去声讨吧,我已经发信过去了,一个人意见没用,人多才能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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