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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卖淫女,但要受到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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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20: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她是卖淫女,但要受到尊敬
1月10日,43岁的卖淫女张贝在与嫖客性交易过程中产生冲突,张贝被打死。据悉,张贝从事卖淫活动1年余,其主要收入用于养育在泉州一大学念书的女儿,以及尚在念小学的儿子。

犯罪嫌疑人叫邢甲红,他交代说,1月10日晚,他花200元嫖资找到张贝包夜,在一次性交易后,邢又要再行一次,张贝不肯,性格暴躁的他终于抡起拳头,猛击张贝的头部,张贝一边反抗,一边喊叫,邢更加疯狂,便用手捂住她的口鼻,直至其不能动弹……

和张贝一起做“小姐”的肖某回忆说,张贝非常主动,不挑客人,看到有客人前来,她会马上上前去接客,可以说,挣钱挣得特别多。

但令人奇怪的是,张贝的生活却过得非常简单,“她基本没买过新衣服”,她挣钱不是拿回家就是寄给自己的女儿。

张贝丈夫在邵武市的一家公司做搬运工,工资不高,张贝本身还患有卵巢囊肿,动手术还花了不少钱。。他们有两个孩子,女儿在泉州的一所大学念书,小儿子今年8岁,在念小学。据介绍,其女儿的大学学费加生活费一年下来,要一两万元。而小儿子的身体又不好,常常需要住院、吃药等。

在清理张贝的遗物时,发现她挣的钱存在一张存折上,那是给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

她是卖淫女,作为母亲应该受到尊敬。如果还有别的办法,她也不会走这条路。希望她的子女不要因为她的职业而有心理压力,更不要看不起他们的母亲。

大而化之,对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应该及早建立,不要逼得更多的妈妈都走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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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7-1-28 20:50 | 只看该作者
伟大的母亲,
14#
发表于 2007-1-28 09:09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9楼D___C2007-01-26 00:56发表的“”:
社会保障啊~ 至少不能让老百姓走上绝路啊
保障个P
除非推翻狗日的
13#
发表于 2007-1-28 01:42 | 只看该作者
鞠躬,眼泪为她而流,也是对这个社会的强烈谴责!!!!!!!!!!!!!!!!!!!!!!!!!!!!!!!!!!!!!!!!!
12#
发表于 2007-1-28 00:21 | 只看该作者
可悲有可怜
11#
发表于 2007-1-27 19:45 | 只看该作者
[s:70]  [s:70]  [s:70]  [s:70]  [s:70]
10#
发表于 2007-1-26 21:45 | 只看该作者
羊脂球也很可怜的~~
9#
发表于 2007-1-26 00:56 | 只看该作者
社会保障啊~ 至少不能让老百姓走上绝路啊
8#
 楼主| 发表于 2007-1-25 21:54 | 只看该作者
对这种嫖客 表示最强烈的谴责
7#
发表于 2007-1-23 18:05 | 只看该作者
社会问题 有待解决
6#
发表于 2007-1-23 17:46 | 只看该作者
为这位妈妈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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