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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版主守则(此版主守则作废,请参考新的版主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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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6 13: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碧海潮声论坛版主守则

一、前言

  作为碧海潮声版主必须深刻理解“碧海潮声”的的论坛理念,承诺能严格遵守论坛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相关的工作守则认真、仔细地阅读并严格执行,具有工作所需要的敬业精神及良好的个人修养,并且将此贯穿于其版面管理工作的始终。
  碧海潮声的版主有责任和义务维护碧海潮声的公众形象与言论监督:碧海潮声的版主如发现有违规言论大面积出现的情况,在自己的主管版区要及时删除或转移,不属于所管版区及时在内部管理版面中发贴预警或给管理员发消息通知。大家齐心协力才能使违规言论在论坛中灭迹,才能铸就我们洁净、美好、自由的论坛家园。

二、碧海潮声版主工作内容

1、版主由“碧海潮声各所属分区总斑竹”直接领导,并向其汇报工作;
2、新版主需要在就职后及时将自己所负责的版面规章挂出并固顶。
3、版主要及时删除讨论版内含有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广告、暴力、迷信、虚假、泄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本讨论版主题无关等内容的信息。如果是转载,需注明(转载)字样;
4、版主应把持所在版的讨论氛围,版主有责任依据开版宗旨确立并保持该讨论版的风格和主题;
5、对于封ID或是禁言的会员的具体原因,版主需得在申诉中心开帖子申明!
6、若版内有纠纷,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如果遇到已经明显失去理性的争吵,版主必须主动出面协调,维持讨论版内的正常讨论秩序。版主应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来协调各种争端,特别是对于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话题。
7、版主有权对版区内不服管理者进行严厉处罚,以示管理权威。
 ★下面给出不服管理者的定义:
 以各种擦边的方式挑衅管理权威
 对版主进行人身攻击或者是类似文学兴致的谩骂
 除以上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出格行为(请提交管理员判断)。
 ★论坛允许对管理怀有争议,以下的方式为正当方式,版主无权压制:
 语言理智,没有任何人身攻击行为,就事论事。
 如果抗议者贴子发错版区,版主有义务转移该贴至合适的版区

8、对任何帖子操作都必须附加操作理由(除论坛守则规定的特殊例子外),否则先进行短信警告,若无整改,撤消斑竹职务(对优秀类帖子或者对论坛建设有帮助帖子可进行适当评分处理,并要求附上加分理由,但切忌胡乱加分,无理由加分。对各版主出现谋私或乱加分者,先进行短消息警告,若无整改,撤消版主职务。)
关于加分:
1.   对于原创贴子,具有一定学习性、观赏性或者交流性的,应给予2-6威望或5-10海贝的奖励。视质量,总版主可给于不大于20威望或40海贝的奖励。
2.   转好贴、会员对此有好的评价的,稀有资源如讲座,学习资源等应给于1-5威望或2-10金钱的奖励。视质量,总版主可给于不大于20威望或40金钱的奖励。
3.   及时帖,会员比较需要的帖子等应给予3-5威望或2-10海贝的奖励。视质量,总版主可给于不大于20威望或40金钱的奖励。
4.   关于发表求助帖的会员,应该有始有终,问题解决了,请动手编辑下标题,在重新编辑时主题分类中选 [已解决] 的选项,只标题编辑选上[已解决]的加3海贝。也希望能作个总结,问题出在那里,是怎样解决的,并编辑加上解决方法,不管是别人帮助解决或是自己摸索出来的,加3海贝3威望鼓励。
5.   对于提供正确解答方法的会员,依照难易程度加分,一般为5至10海贝或2-6威望奖励。(注:对于提供正确解答方法的会员应多奖)
9、帖子的整理、斑竹推荐、精华分类(一级精华或二级精华),版主可根据对象帖对提升会员思想程度和审美高度的积极影响给予斑竹推荐或加精。在长期无精华的论区,版主必须担负起收集精华资料的责任。(关于斑竹推荐和精华的区别,详见:http://www.zjoubbs.com/viewthread.php?tid=44495
PS:关于"斑竹推荐"原则要求斑竹每日推荐(主要是推荐最新帖,有意义帖到首页展示)


三、碧海潮声版主行为规范

1、作为版主,要有真正的“公仆”气质和风范,不能搞特权。在碧海潮声里是人人平等,版主所拥有的权利只代表职责分工的不同,而绝无高低贵贱之分;
2、由于人与人的思维意识不同,因而在对问题的认识上将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所以在论坛这个自由发言的环境里,肯定会有不同形式的冲突。作为版主,一方面要尽力调解这些冲突,做到公平、公正。
3、碧海潮声是把管理、发展论坛的讨论的重任交给所有的版主。作为版主一定要从思想上摆脱专政意识,争取给大家带来平等、自由、公正的论坛环境;
4、版主在删除、锁定、转移帖子、沉底帖子(自发帖之日起3个月后的帖子一般给予沉底),必须以短信的方式诚恳的通知发贴者,并提醒其认真阅读版规。
5、版主的工作决不仅仅是删除违规和灌水帖子、回答常见问题等等简单的工作,作为版主应当具有极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引导和控制所负责版面的话题和正常秩序。
6、作为一个还在发展期的碧海潮声,身为在第一线工作的版主,一定不要局限在目前对版主的要求上,而要从自己负责的版面的内容上多找突破口,形成有特点的讨论氛围,不要做成帖子的堆砌。
7、论坛的管理者是需要绝对的权威的,所以论坛的所有管理人员要保持同一个管理声音。
8、版主ID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转让他人使用,违者解除其职务,并且追究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的责任。
9、作为论坛的版主,严禁在参与版聊,不得在任何版块出现刷墙、无聊灌水行为。
10、版主发贴语言措辞必须严谨,严禁出现不文明或有失版主身份的内容。对于出现讲话不文明或者漫骂现象者,由总版主或者管理员提出警告,不能达到整改作用者,撤消版主职务。
11,出现本斑竹守则没有囊括的情况,根据使结果有利本论坛的原则处理,可编辑警告。

四、版主删帖标准   

(1),必删帖类  
1、  针对性极强的政治言论不论是否反动,一切涉及政治性的帖子一律删除,如有直接攻击国家政府以及国家领导人或者宣传邪教组织者(比如fa lun gong)一律提交论坛管理员处理。情节严重者直接封ID。
  
2、  商业广告帖(跳蚤市场可以发个人的广告帖子,但不允许发单位 、社会团体 等广告性的帖子加到跳骚去,当然海院学生团体可以限制性发)(原则上都得经管理员同意)
      其他版块一率不准发任何广告帖子,一经发现马上删除,情节严重者提交管理员将封ID。 这是论坛守则的第一款第七条,请斑竹严厉执行

3、  木马帖一律删除,提交管理员永久封ID。并将木马网站以及发贴ID定期整理提交首先给予屏蔽,封IP。情节严重者直接封ID。  
4、  明显带有黄色的帖子
5、  完全无意义帖一律删除。
6、  恶意歪曲事实诽谤他人一经查实一律删除。
(2),可删/改帖类  
1、  帖子主题与内容中出现重复内容  
2、  帖子主题与内容中出现粗口以及带侮辱色彩的  
3、  无标题但与改区相关的帖。  
(3)各区版规以以上几点做为基准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五、关于撤销版主

 1、由于个人情况不能继续胜任版主一职的同学可以主动申请辞职。以后需要重新申请才可再次成为版主。
 2、对于违反本守则有关条例的版主,管理员及总版主提出警告直至撤消版主职务。
 3、如网友对版主有不满,可以发站内短信给管理员或总版主,并附上理由及证据,由管理员或总版主根据事实情况决定进一步处理。
  4、斑竹应该在自己负责版块积极发表主题和回复,以引导会员发帖子,并带动人气,否则警告一次,警告无效撤消斑竹职务。
 5、关于斑竹的任何事物请上斑竹会议室发帖子申明,地址:http://www.zjoubbs.com/forumdisplay.php?fid=31(例如:版主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保证足够的上线时间,记为暂时离职,并在“版主会议室”版块中发帖有效,半月内仍保持其职务。未发帖请假失踪者(寒暑假另论),视为自动离职。)

六、后记

在任期间坚决服从管理员及总版主领导,配合管理员及总版主工作,积极采纳管理员及总版主所提工作意见,对管理员及总版主所提意见(正确意见)不予采纳甚至出现抗逆者,视为版主失职,情况严重者撤消版主职务。管理员及总版主有权对各版主工作及言论进行督察并有权编辑、删除各版主所发的不当言论。总版主有义务有权利对版主进行检举,并在于管理员商议后对版主采取惩罚措施。版主对管理员及总版主行为有意见者,可在“版主会议室”内提出意见,但不得擅自违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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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6-10-27 16:53 | 只看该作者
小强!,吼吼~!!,你也来了挖!
17#
发表于 2006-10-26 15:41 | 只看该作者
我也看了! 执行!
16#
发表于 2006-9-12 09:59 | 只看该作者
一定遵守!~
15#
发表于 2006-9-11 19:56 | 只看该作者
阅读完毕
一定遵守,呵呵
14#
发表于 2006-9-9 00:30 | 只看该作者
看了......
忽忽.....
13#
发表于 2006-9-7 21:25 | 只看该作者
已阅! [s:64]
12#
发表于 2006-9-7 09:07 | 只看该作者
阅 [s:69]
11#
发表于 2006-9-7 01:55 | 只看该作者
今天第二次来温习
10#
发表于 2006-9-7 01:13 | 只看该作者
阅!
9#
发表于 2006-9-6 19:48 | 只看该作者
已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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