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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眼镜蛇 Naja atra
舟山眼镜蛇[识别特征]全长1000~2000 mm。具前沟牙的毒蛇。背面黑色、黑褐色或暗褐色,没有或具有若干白色或黄白色窄横纹,在幼体较为明显。受惊扰时,前半身竖起,颈部扁平扩展,显露出项背特有的白色眼镜状斑纹或此斑纹的各种饰变。腹面污白色,颈腹具灰黑色宽横斑及其前方的两个黑点。头呈椭圆形,与颈区分不十分明显,头背具典型的9枚大鳞。没有颊鳞;上唇鳞7枚,第三枚最大,它前切鼻鳞后入眶。第四、五两枚下唇鳞之间嵌有一枚小鳞。背鳞平滑,中段21(19)行;腹鳞162~182,肛鳞完整或二分,尾下鳞38~53对。
[分布] 我国特有种。广泛分布于长江以南各省,西至广西东北部、贵州、重庆东南部,包括台湾、海南及香港。
[生物学] 栖息于沿海低地到海拔1 700 m左右的平原、丘陵与山区,见于灌丛、竹林、溪涧或池圹岸边、稻田、路边、城郊,甚至进入花园或住房。白昼与夜晚均见活动。捕食鱼、蛙、蜥蜴、鼠、鸟及鸟蛋、蛇等。每年5月前后出蛰,11月进入冬眠。卵生,5~6月交配,7~8月产卵7~19枚,卵径42~54 mm×26~31 mm;约经50天孵出仔蛇,全长约200 mm。
[估计数量] 无研究资料。
[驯养繁殖状况] 许多动物园均饲养少量供观赏,但多不能越冬,翌年又从野外捕来。一些养蛇场也饲养眼镜蛇,但很少有能顺利繁殖下一代,长期养下去,以人工繁殖居群供利用的。一般都是收购从野外捕回来的加以利用。
[现有保护措施] 将眼镜蛇列为省级重点保护动物的有安徽与海南,将蛇类所有种都列为省级保护动物的有上海、湖南及贵州。
[应进一步采取的保护措施] 建议凡有本种分布的省及自治区,都将舟山眼镜蛇列为该省(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并在野生动物普查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有限制地允许捕捉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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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眼镜蛇 Naja atra
别名 扁颈蛇、饭匙倩、五毒蛇、扑蛇
大者全长1550毫米。有前沟牙;头部椭圆形;颈能膨大,颈背面有镶白圈的黑斑,状如眼镜框,背面黑褐色,有黄白色窄横纹15~18条;体中段背鳞21(19、20)行。
栖息平原、丘陵、山坡、坟堆、溪沟、鱼塘、村宅附近等地。其栖息地之广泛,在毒蛇种类中比较突出。昼夜都有活动,以夜间为主。食性较为广泛,而且贪食。捕食泥鳅、鳝、鳗、蛙、蜥蜴、蛇、鸟及鸟蛋,尤爱吃鼠。在饲养中,腐臭的死鼠都吃。觅食时间,多在傍晚。卵生。每产卵9~16枚。眼镜蛇激怒时,体前段1/4或2/3竖起。属神经毒,兼有血循毒,毒性较剧。
在国内广泛分布于长江以南各省区,向北可达安徽南部。见于福建各地。
蛇体可浸酒供药用,此蛇是 “ 三蛇酒 ” 和 “ 五蛇酒 ” 的主要蛇种之一。分离其神经毒在临床上可用以镇痛及治疗小儿麻痹症等。可灭害鼠。
现状为趋危种,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将眼镜蛇列入附录Ⅱ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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