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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世界十大速度吉他 [打印本页]

作者: kahn    时间: 2006-12-19 22:24
标题: 〖转帖〗世界十大速度吉他

作者: kahn    时间: 2006-12-19 22:25
刚看的
还没下呢
感觉不错
隐藏下
哈哈
作者: xclno1    时间: 2006-12-20 08:49
回一下看看
作者: 剑心畅想    时间: 2006-12-20 16:24
呵呵,那就回下咯
作者: zorro7635600    时间: 2007-1-9 16:39
[mop004]
作者: 老猫    时间: 2007-1-9 17:14
瞧 [s:40]
作者: 海蓝色的沙    时间: 2007-1-9 17: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胡胡    时间: 2007-1-10 18:16
[mop002]
作者: winxp    时间: 2007-1-10 20:48
下不为例!·
作者: 怡红居士    时间: 2007-1-12 16:15
[mop253] 看
作者: xiaoxing2007    时间: 2007-1-22 11:08
dddddddddd
作者: julia.julia    时间: 2007-1-23 02:55
引用第0楼kahn2006-12-19 22:24发表的“〖转帖〗世界十大速度吉他”:
此处是被引用的隐藏贴
I love it.
作者: hn8848    时间: 2007-1-23 10:11
看看,好听不
作者: SAILING-GT    时间: 2007-1-24 21:32
无影手是老大,一曲SPEED KILL 征服世界呵呵~~手臂还有中文无影手的纹身呢
作者: 拆差    时间: 2007-1-27 17:22
d [s:65]  [s:65]
作者: 水手1986    时间: 2007-2-4 20:25
看看看看看
作者: 我是愤怒    时间: 2007-2-6 14:35
哦了哦了哦了哦了哦了哦了哦了哦了
作者: amwzhenyu    时间: 2007-4-13 14:57
好东西
值得一看
作者: fallrow    时间: 2007-5-20 14:13
...原来没瞄过~
作者: hello    时间: 2007-6-16 02:20
看下哦~~~~~~
作者: howsoblue    时间: 2007-7-11 22:33
看看再看。。。。。。。。。。
作者: 荒野猎人    时间: 2007-8-29 22:25
看看。。。。。。。。。。。。。。。
作者: goofy    时间: 2007-9-2 17:02
看看
好似很精彩
作者: kaboom    时间: 2007-9-12 19:37
ding~~~~~~~~~~~~~~~~~
作者: nananana    时间: 2007-10-5 14:01
see see see see
作者: 王超    时间: 2007-11-3 23:49
恍恍惚惚黄河
作者: bikuang_1985    时间: 2008-4-12 14:57
回复一下看看
作者: 昕欣电子    时间: 2008-10-8 10:26
我猜应该有SLASH
作者: 虔潆信    时间: 2009-6-16 17:37
标题: Net315维权网www.net315.com.cn涉嫌敲诈
Net315维权网((www.net315.com.cn)及其他网站敲诈手段是:

1.通过报刊、媒体、网站寻找目标企业,任何人可以用任何方式都可以在网站投诉企业。由网站内部人员或他人在网站上发帖或刊登文章、照片等进行恶意投诉,网站对投诉内容在发布之前不进行任何核实,投诉人也不需要提供自身任何信息和证据材料;

2.网站打着“维护消费权益者的名义”和被恶意投诉的企业联系,并威胁要做“暴光”或更深入调查报道;
3.被恶意投诉的企业如果要求网站删除恶意投诉内容,网站第一次则要求企业和投诉人(发帖人)联系,并和投诉人(发帖人)协商(他们都没任何真实 联系方式,根本无法联系,即使联系到也不可能有任何商量结果);
4.网站会接着要求你在他们的网站付费刊登澄清公告(一般是人民币300050000元不等)。
5.收到你支付的澄清公告费,网站才会删除而已投诉企业的内容。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网站不宜发布。因为就消费者投诉的内容来看,可分三类,一是投诉本身是真实的;二是消费者本身过失造成的;三是某些消费者的恶意投诉。如果网站将这些投诉不加调查与核实全部公之于众,很可能使被投诉者声誉受损。网站对消费者的投诉在发布之前应进行核实;如果属于消费者恶意投诉,网站不加核实就发布,造成对被投诉方的损失,应负一定责任。而且,对于消费者的投诉,网站本身不是政府部门无权擅自处理。
以“维权、投诉、打假、315……”为域名,事实上造成广大消费者的误认,在一定程度上对工商部门造成侵权。
这些网站大都没有联系地址、电话,唯一的联系方式只留个邮箱。有些网站还没在信息产业部作备案登记,他们还都随意编一个根本查不到的信息产业部ICP的登记备案号。网站也还注上“所有投诉和评论均有用户提交,不代表本站观点”的词句,想以此逃避责任。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表示,受理消费者投诉并不是人人都可以随便做的,一般情况下,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包括消协组织、政府部门。一个企业能否受理消费者投诉,要看它的经营范围里有没有这一项,如果没有,就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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