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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陈学殷勒索富商x先生是谁?划艇女将陈学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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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self]陈学殷勒索富商x先生是谁?[/self]
划艇女将陈学殷资料

人民网12月7日电 曾代表香港队于1998年参加亚运划艇项目的女将陈学殷,被控要胁香港富商X先生一案,案中主角X先生终露面在屏风后作供,X先生在辩方盘问下直认于5年前在酒楼初次邂逅任职知客的被告,已经“好钟意她”,并先后给予两张合共7万元的现金支票给被告,又叫对方转投其公司任文员,更承认他在公司曾向被告“揩油”,但被告均一一拒绝。主审法官裁定被告表面证据成立,现年27岁的被告陈学殷须对控罪答辩,并会于今晨出庭自辩。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原以健康问题拒绝出庭作供的X先生,昨日突改变主意由警方接送到庭在屏风后作供。控辩双方同意在庭上读出X先生向警方提供的5份供词内容作为X的证供,而X出庭仅接受辩方大状戴伟奥盘问。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

X先生的供词内容指出,他于1937年出生,中学程度,在港成立公司,2005年因经常往葵芳新都会广场的美心酒楼而认识任职酒楼知客的被告,约6个月后被告向他诉苦,指在酒楼工作时间长又辛苦,他便建议被告转职到他的公司任文员,月薪8千元。

X先生在供词中表露他和被告彼此都有好感,由于双方都已婚,5年后他和被告才首度发生亲密关系,“虽然我和被告3次到尖沙咀别墅开房,但第一次双方未有心理准备,所以没有做到,第二次是被告生日,我给了她2千元利是,之后2人便去开房,至于第三次因被告拒绝进行性行为,所以我一怒下掉下1千元离开。”



划艇女将陈学殷照片资料简介陈学殷勒索富商x先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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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9 13:32 | 只看该作者
划艇女将陈学殷照片资料简介陈学殷勒索富商x先生是谁

今年5月12日,X先生收到被告的信件,虽然信中没有署名,由于他认得公仔信纸及被告的字迹,所以认定是被告所写的,内容指他没有顾及其感受,不负责任,视她为“鸡”(妓女),并威胁他在同月14日下午3时前要把3百万元存入被告名下的东亚银行户口内,否则被告会把2人第一次性爱的片段公开给报纸杂志。

X称,他当时很担心,不知所措,乃向一名律师朋友求助,律师建议他报警。当日下午,他在律师陪同下到警署报案,并在警方安排下约晤被告于翌日下午在尖沙咀的茶餐厅见面。

X在接受辩方盘问时承认“我都好钟意她(被告),我一直都好想照顾对方”,又承认自己一直采取主动角色,“我一直都想照顾她,每月供养她,但绝不是做我二奶,只是朋友关系”,“我一直都主动给钱给被告,就算她结婚我都给了10万元搞婚宴,事实上她从没开口向我要钱。”后来,他得知被告丈夫无业靠拿综援维生,但又不给钱予被告,又不爱惜儿子,所以被告很不开心。

X先生昨日在作供后并对法官说:“陈小姐(被告)是一个好女仔,她有了BB,生活好辛苦,她经济不不好,无钱给孩子交学费,她今次勒索我是她做错事,她无预计我会报警,我无第二个选择,如果她有罪,希望法官大人给她一次机会。”

X先生虽戴口罩公众席可窥“半貌”

本案原定上周四开审,但X先生在开审前一星期向警方呈上个人的医生检验报告,披露自己患有结肠癌外,还“突然失忆”及高血压,不能出庭作供承受压力。至上周五险被主审法官陈仲衡签发通缉令缉拿的X先生,昨晨9时半准时到庭在屏风后作供,法庭亦下令X先生身份要保密,但昨日X先生由法官通道步入法庭内时,虽戴上口罩亦“穿崩”,坐在公众席的人士均能清楚看见X先生的身高、发型及双眼。

乡音重 “不记得”回应性查询

X先生以本地话作供,但带有很重乡音,每当被辩方大状问及有关在别墅房间的性爱情况时,X先生都以“不记得”3字回应。当辩方续质问X先生究竟在今年上半年度,除了被告外,还有多少个年轻少女和他发生性关系时,X先生反问:“法官大人,我是否可以选择不回答这个问题?”结果法官认为该问题与本案无关,而“打救了”X先生。

至于与X先生年龄相距46载的被告陈学殷,昨听闻X先生讲述2人的关系,及X先生如何照顾她时,都不禁饮泣。当X先生为陈向法官求情,赞赏陈是一个好女仔时,陈更一度哭成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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