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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标准 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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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12-24 11: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即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大街上常见的电动车将被纳入摩托车管理,而按照现行交规,摩托车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届时电动自行车与汽车争路的景象将不可避免。

如果交警部门采纳这一新国标,在现已禁摩的城市,比如长沙,超过标准的电动车或将无路可走,事实上,这一标准的影响可能还不仅如此,若认真执行,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按现有1.2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计算,近亿人出行将受到影响——要么选择考驾照上牌买保险,要么放弃骑行。
   这些个当官的真是什么都想的出来。。。大家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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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12-24 14:31 | 只看该作者
应该。。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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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5 1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rr123


    什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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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12-25 11:1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是说暂时取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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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12-25 11:12 | 只看该作者
本来我就是走机动车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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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12-25 1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rr123


    什么不错?
lsc_bang 发表于 2009-12-25 10:29



   对于这个新标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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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3-11 01:35 | 只看该作者
别想那么多了,以后可能就买不起电动车了,还考虑电动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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