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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皮卡门事件的反思和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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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2-21 1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看到舟山论坛上这么篇所谓的客观的报道

对于这位记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感到质疑,好端端的受过高等教育的高校老师会像地皮流氓一样斗狠吗?
好端端的肇事司机会招来五六个人,还把我们学生和老师打伤?
从录音里可以听出其气焰有多嚣张。
现在的事情结果是我们的同学粉碎性骨折,我们的老师被群殴。

作为一个毕业多年的人从客观角度来看,舟山部分岛民素质确实太低,并且大闹思维能力绝对有问题。

舟山那几位当事民警,请扪心自问自己是舟山流氓的庇护者,还是你们职责要求的人民公仆。




2.16文化路交通事件后续零距离接触
       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却引起了市政府、市公安局、定海交警大队的高度关注。
       碧海潮声上学生的多篇帖子引出了晚报记者的相关报道,笔者对此也产生了一些好奇,今日舟山晚报的2版千岛在线也对此事件进行了事件说明。
       出于八卦,笔者通过私人关系于晚间联系到了该事故发生时首位到场的章警官,并有幸见到了该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
       现就笔者与章警官的私人对话编辑成事故发生后的详细经过……
     (监控录像显示)事发2月16日晚9时10左右,海院二学生咬着甘蔗在横穿马路时并未顾及到来往车辆,当车子紧急刹车时一学生避让躲过,而后一学生不幸与皮卡发生碰撞……
       定海交警大队于2月16日晚9时36分接到报警电话。当时值班的章警官考虑到事故发生地和现场情况,通知事故组后就立马驱车先行赶往事故地点……
       9点44分左右到达事故现场,发现车号为浙L379XX的皮卡车停泊在事故原地(潮声网已对该车号进行公布为浙L37903),司机已逃逸,只有同车一名女性乘客在场(调查后证实为肇事司机之妻)。章警官按事故处理的步骤对该名女性当事人进行了限控,3分钟后,即9点47分左右,事故组2名警员也赶到现场并迅速展开事故调查工作。其间在海洋学院附近进餐的一男性教师(有酒后状态)和接到学生报案陆续赶到的海洋学院保卫处干部在没有和警方配合的情况下与肇事司机召来的5至6名不名人士在言语上发生争执,并开始出现小幅度的肢体接触行为,3警员强力劝阻,免除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事件调查中,女性当事人提出小解,章警官陪同于附近店铺,这时双方当事人依然没有听从警员调配,无视警员在场调查,双方言语再起风波,且愈演愈烈,最后终发展成斗殴,校方在人数上吃亏并有多人受伤。其时调查警员尽能力进行了阻止,但限于警力不足,没能劝阻成功,现场处于混乱状态,当城东派出所接警及时赶到时,多名肇事者已逃逸,只抓住一名被围堵的男子……
      
       了解事件发生至此,笔者认为:
       1、晚报记者所报导的目击者所述交警不作为一说,有待查证,以笔者看来,此事件中交警是尽职了,不作为之说更多的带有感情色彩,海院潮声帖多少带了点本位角度来看待该事件。
       2、该事故发生地点为事故多发地,晚9点半对于在校生来说已不早,校方有没有出台于几时后不得出校的规定?学院方是否也有一定的责任?(有待探讨)
       3、双方都有酒后的不智行为,且在没有职责和能力的情况下更没有配合交警做好调查工作,这是引起斗殴的直接原因,事件的双方是否更应反思自己?如果事件双方都能理智得配合交警,该事故调查不是一件难事,也不会引出这么大的伤害。
       4、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后如果能承担后果和责任,该事件也许就不会引出这么大的乱子。
       5、衷心祝愿被撞的学生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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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2-21 18:59 | 只看该作者
这他妈的是什么破记者?!这说的叫人话吗?!
晚上几点钟出来几点钟不能出来还要他们管?!
还说某老师有酒后状态?这他凭目测就能看出来?!

让我人肉到这个记者的话,我TMD不废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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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2-21 19:02 | 只看该作者
我承认可能咱们论坛的帖有些主观性在里面,或者描述言辞激烈了些,或是太激动了些反正不管如何!
这个记者写的这篇狗屁东西绝对证明了舟山记者真的也就这个水平了,没什么好指望了。

我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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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2-21 19:06 | 只看该作者
那文章看了,傻逼记者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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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2-21 19:06 | 只看该作者
某些舟山人素质真他妈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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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2-21 19:21 | 只看该作者
在舟山的四年,除了海院和海院的人,其他人都不值得我留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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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2-21 21:47 | 只看该作者
发生这么严重的事····
现在结果怎么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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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2-21 21:5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他们没有纠集那么多人的话,就不会打伤老师。
但是他就是叫了人来,这说明他本身就有意以暴力手段恐吓师生
而且经过了解那个司机明显有酒后驾驶的嫌疑
再一点,那条路平常学生都有在走,学校门禁是11点,这说明11点之前在路上都是有可能的,既然是学生常来往的路段,就应该有标志,车辆也应该减速,那怎么会撞到学生至粉碎性骨折这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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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2-21 22:01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舟山人素质我向来觉得不怎么高,不是我看不起舟山人。。。瞧这些个本是为人民抱不平的公仆---新闻传媒们写出的文章。。。我笑~~传媒都只顾维护地方利益啊,还有什么公理可言!孤岛渔民,孤岛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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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2-21 22:02 | 只看该作者
大家心里有数就行了,一笑而过就行,放他个屁,老师也喝了酒??我看记者也酒后失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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