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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告——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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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5-18 19: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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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5-18 22:18 | 只看该作者
我发:19-21是全国哀悼日,火炬传递停止三天,居然被认为是这帖子没有意义,把它删了,不知道那版主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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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5-18 22:27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楼wwww2008-05-18 22:18发表的“”:
我发:19-21是全国哀悼日,火炬传递停止三天,居然被认为是这帖子没有意义,把它删了,不知道那版主是怎么想的!

不会吧?

是不是内容过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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