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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删帖引发的深思,和本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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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8-5 1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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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看了浙江海洋学院哪里冒出来的帖后的争论
发表日期:2007-08-04 15:54
所在版块:〖我的大学〗
操作时间:2007-08-04 23:33
操作理由:为了能够说明这个事情的整个过程还是放到原来的同一版块为宜
http://www.zjoubbs.com/viewthread.php?tid=5902932

论坛管理操作通知短消息,对本次管理操作有任何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其实我的那帖只是想大家讨论下,发表下各自的看法而已,想BZ TOMAS已经说明了
各有各的道理了,但却被你删除了大家的讨论,我知道你是管理员,所以你认为这个
事情放在那里讨论为宜,可我不这么认为,我之所以拿出来单独讨论是因为我的看法
和你不一样,我也不是第一次被删帖了,有时候说话是直了点,但是我想我说的都是
事实,我都在讲道理,论坛不是说了吗?可以有不一样的意见吗?你也可以辩解,但
请你注意你自己的方式,就好象一个小孩子犯错误我们是去引导他,而不是去打他,
像你这样的做法是在扼杀,但可以告诉你,即使你扼杀了我一个也没用,论坛里不可能
每个人都和你一样,和你的看法一样的,要想说服对方当然不容易,但请不要用这种
不公平的手段,你大可以告诉我去那里说明,而不是采取删帖,你这样删了,让很多人
的HB也随之消失,难道你问过那些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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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7-8-5 10:54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同样一个帖子分两个地方去说,没有这个必要,类似重复的帖子一样,这里说一句那里说一句,统一起来,省得两头看,而且反而越来越后误会,请你不要脱离具体的原贴环境去讨论,这样的讨论有失公平和实际不符,你的舆论直接会影响到人家对于此事的了,会产生误解!!
一切以事实为依据,我想你所讨论的东西有疑义我表示非常之欢迎,我完全赞同有不同想法的人与之辩论,但是你刻意分离原来的帖子,自己开了一个帖子出来所讲的东西与原贴有很大的出入,所讲的东西假如别人没有仔细看过原帖会产生歧异和误解,所以我还是把它拿到原来的同一个帖子上来,我也没有扼杀你说话的权利,你还是可以从原来的帖子上去讨论,我也不会删除掉你在原贴上发言,新开一个帖子不是重复你所说的大论吗?
一切事情不要混淆视听为好,同时我也是一个很开明的人,请你不要带个人的感情色彩来发表你所谓的看法,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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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7-8-5 15:0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得有道理~
所以对斑竹的要求  我们也很乐意的接受大家的批评~
可能做得还不好,大家只要对事  不对人~
能改正的一定要改正
但有的时候也要想到斑竹本身的因素
人非圣贤,只能大家互相多交流
而且斑竹也是论坛会员,只不过是负责管理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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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7-8-5 15:46 | 只看该作者
人非圣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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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8-5 16:29 | 只看该作者
LZ的被删了?
我觉得那个帖不算重复发帖或离开原帖的什么....什么帖
大学是欢迎百家争鸣的地方
任何有意见有想法的(除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和暴力的外)帖子我们更应该采取鼓励,引导的方式
其实有时候我觉得论坛的有些规定有点不明确,也有点过于限制他人的意见
这是我的个人想法,我的本意是希望论坛能持续发展的,从而吸引更多的人关注论坛参与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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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7-8-5 19:38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4楼tomas2007-08-05 16:29发表的“”:
LZ的被删了?
我觉得那个帖不算重复发帖或离开原帖的什么....什么帖
大学是欢迎百家争鸣的地方
任何有意见有想法的(除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和暴力的外)帖子我们更应该采取鼓励,引导的方式
其实有时候我觉得论坛的有些规定有点不明确,也有点过于限制他人的意见
.......
那还可以再发出吗???我可是打的很辛苦的啊,这样删了不甘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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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8-5 22:26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没意见的
只要符合版规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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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7-8-5 22:47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6楼tomas2007-08-05 22:26发表的“”:
我是没意见的
只要符合版规就OK
不发了,等下又被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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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8-6 11:39 | 只看该作者
帖子是我删除的,那个帖子我没有说是重复发贴,那个贴会让产生歧义,所以还是合并到原贴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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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7-8-6 13:3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8楼雨寒2007-08-06 11:39发表的“”:
帖子是我删除的,那个帖子我没有说是重复发贴,那个贴会让产生歧义,所以还是合并到原贴中去
那帖有歧义吗?我没看出来,只有你这么说而已,难道跟那帖的人没看过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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