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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放宾馆东西遗失,宾馆有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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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8-5 10: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衢州住宾馆的时候,傍晚出去吃饭的时候门窗全部锁好,回来的时候门窗也是完好的,但是放里面的笔记本,数码相机,钱包,手机等东西全部不见,报了警,和宾馆协商未果。打媒体电话不理睬,打消协说不知道怎么处理,郁闷!现在派出所一点结果也没有。上万元的东西不见了,手提才三个月不到,相机是新款索尼T20刚买的一下也没有用过,奶奶的!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想问问大家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或者律师可否帮忙咨询下~~我该怎么办? [s: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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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7-8-5 10:53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事情发生的太多了。。。以前在电视上也看过。。不过最后宾馆还是赔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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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7-8-7 09:09 | 只看该作者
我奉劝这位老兄打官司!这样的事情很多!协商一下不行就打,年青人不用怕打,再说价值也比较高,反正我们这批人以后总会遇到打官司的事情,找点实习。找个律师他会给你想办法的,当然最好先咨询一下,要知道法律并不是公平的,但是律师会给你很多好的办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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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7-8-7 19:4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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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8-8 13:55 | 只看该作者
这样光说不行的啊,你有没证明可以说你那东西确实进了那个宾馆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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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8-8 22:21 | 只看该作者
   
     一般在宾馆里面,它都有一条免责条款的,该内容基本上是这样的:请将您的贵重物品,请交服务总台保管,否则,如有遗失,概不负责。也就是说这个条款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当你和宾馆之间发生了该条款中的事件之后,对方若死咬着这个条款的内容不放,对于我们这些受害人来说,是很难得到要求的赔偿的。
      所以,如果私下不能得到圆满的解决,我们没办法要上诉法院的话,就要打擦边球,以宾馆的保安措施问题等等一些方面为理由导致了我们的损失而进行诉讼,总之是要找对方的问题,再以合理的语言组织起来,把我们丢失贵重物品的事情与宾馆存在的问题有逻辑的连接起来,这样进行诉讼的胜算可能要高一些。当然,宾馆里还有视频监视设备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你外出时间段的监视视频资料进行查看,若对方不给于支持,我们则更有怀疑的理由来付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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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8-8 22:5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是没有法律效果的,当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其免则条款是无效的,你可以问公共管理学院的法律老师,她人不错,会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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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8-8 22:52 | 只看该作者
可以受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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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7-8-10 15:44 | 只看该作者
是个小宾馆,没有要求我们寄存东西也没有什么破监视设施,郁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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