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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3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领导研究,现就“五一节”期间放假工作安排如下:
1.5月1日(星期二)—7日(星期一),全体师生员工放假;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30日(星期一)全体师生员工照常上班、上课,教师、学生上课按照教务处原排定的课程表进行。
2.学生处、教务处、各学院和上课教师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课堂纪律教育,严格请假制度,做好课堂教学的考勤统计工作。
3.4月30日上课的教师,要加强对上课学生考勤情况统计,缺勤学生名单(注明是否经过批准和请假原因)交所在学院办公室,在5月9日前统一由所在学院书面一式两份交学生处和教务处,并由学生处通报全校学生考勤情况。
4.学生处、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五一节”期间回家、外出旅游和留(住)校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措施,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要组织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节日活动。
5.保卫处要切实加强门卫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后勤处、后勤公司要认真做好留(住)校师生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6.各学院、部门、单位要按照“平安校园”建设有关要求组织一次安全工作检查,认真做好“五一节”期间值班安排,落实好值班人员和校内值班地点、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切实落实防盗防火等措施,并于4月29日(星期日)下午17:00前将值班安排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至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OA系统邮箱里,其中各学院值班安排表同时报至学生处OA系统邮箱里。
7.遇有重要信息和紧急突发事件须及时报告学校。
祝全校师生员工节日快乐!
学校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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