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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舟山市东海教育基金会颁布的(2006东字第2号)《东海教育基金会助学奖学金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东海助学金
(一)东海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浙江海洋学院(含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舟山籍全日制本科、高职学生。
(二)东海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有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生活俭朴。
(三)东海助学金的名额、金额及各学院比例:
1、名额:浙江海洋学院共计有36名同学受助,其中包括东海科技学院6名同学。
2、金额:分3500元和2000元两档,各18位同学,一年发放一次。
3、比例:各学院分配比例具体见附件1。
(四)材料准备:《东海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和《东海助学金受助学生表现情况鉴定表》。另外,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学生本人提供,待名单确定后,和以上两份材料一并上报到学生资助中心。
二、东海奖学金
(一)东海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全日制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舟山籍本科、高职学生。
(二)东海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处分记录;
4、学习成绩优秀【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有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生活俭朴。
6、新生除外。
(三)东海奖学金的名额和奖金额度:
1、名额:浙江海洋学院(含东海科技)一、二、三等各1名。注:是否申报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名额不限,最后由学生资助中心审定获奖的三位同学。
2、奖金额度: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获省级以上(含省级)荣誉的此次可单独申报,名额不限,奖励最高金额可达5000元,获奖者由东海教育基金会同时颁发奖状。
(四)材料准备:《东海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东海奖学金学生表现情况鉴定表》、《学习成绩单》、《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前两份材料统一到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后两份材料由学生本人提供。
三、材料领取时间:2006年10月16日下午14点~16点。
四、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06年10月19日下午16点整。
五、材料领取地点:统一到学生资助中心邱静处领取(东校区1区204室)。
六、材料上报形式:书面稿即可。
七、注意事项:材料下发后,请首先做好以下两项工作,注意节省时间。
1、基层意见:要求填写村委会,或社区委员会意见,并盖章。
2、户籍所在地意见:要求填写乡镇,或街道意见,并盖章。
引自2006年10月16日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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