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们在海院过了四年,有过很多的回忆.有美好的回忆,也有苦涩无赖的回忆.....
在我们即将离开学校的时候....我们急的是找工作,但是当我们知道学校,为了鼓励我们尽快找到好的工作,而实行了在毕业前找到工作的,奖励200元...我心里很激动...很感激...
但是 经过打听,这钱是省教育厅奖的,也就是说与学校无关.但我心里还是很感激....可是我们有没有注意到,....我们大四的奖学金没了....在学生手册上78页第四十五条 明确规定: 毕业学年只评优秀毕业生,奖励经费用于就业奖励. 但是如果这奖学金的钱来自国家的拨款...我们可以不要追逐...我们可以将这些钱让给学校...因为我们的母校需要发展,而发展离不开money,所以我们毕业生能为母校牺牲一点小小的利益,我们豪无怨言,但是...到目前为止学校没有给我们任何解析....
并且这些奖学金是我们学费里面提取出来的...来自我们学生自己...来自我们父母的血汗....我们需要学校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析...说明一下...这些钱的去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