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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山木事件
宋山木是谁?
[self]宋山木罗云简介是哪里人?[/self]
昨天下午3点,山木集团前总裁宋山木涉嫌强奸一案在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宋山木强奸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罗云(化名)经济损失人民币4205.87元。宋山木当庭称“冤枉、不服、上诉。”受害人罗云并未到场。
女员工报案告总裁强奸
5月4日,22岁的女孩罗云向深圳警方报案称,5月3日晚,她被宋山木带到罗湖区松泉公寓,遭受威胁并被拍下裸照,身处月经期仍被强奸。
据罗某回忆,宋山木给她垫上一条白浴巾、一条蓝浴巾,取来按摩棒刺激她,随后脱衣施暴,整个过程持续了约半小时,其中施暴过程约10分钟。
5月12日,宋山木在律师的陪同下到罗湖区东晓派出所接受调查。13日,因有强奸罪嫌疑,宋山木被刑事拘留,此后,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宋山木批准逮捕。
庭审焦点在双方是否自愿
10月18日,因涉及个人隐私,此案没有公开审理。宋山木在庭上否认指控,坚称自己与罗云发生性关系是对方自愿,罗云是为了钱才与他翻脸闹上法庭。庭审当天罗云的情绪一直很激动,每次对宋山木的辩解,都非常愤怒。
罗云的代理律师郭建梅称,“这个案子从证据上到法律上都没有什么难点,但宋山木一方却猛追细节,一会说罗云是mai-yin,一会儿又说是情人关系。我和检察官几乎是异口同声抗议,甚至在法庭上骂他们无耻。”
12月上旬,此案再次开庭,对两个内容进行证据补充,这两项证据都关系到罗云与宋山木发生性关系是自愿还是被强迫。
法院认定受害人被强迫
由于案情复杂也比较受关注,判决书一共写了30多页。在认定宋山木犯强奸罪的判决理由上,法院认为,宋山木与罗云此前并没有亲密关系,而罗云对当时的环境比较陌生,会产生害怕心理,事后也很不开心,扔掉衣服并打电话给男友,并报警。各方面证据可以认定,罗云当时并非自愿,属被强迫,因此构成强奸罪,判宋山木有期徒刑四年。同时,宋山木要赔偿受害人共计4200多元。
判决后,宋山木当庭表示,“冤枉、不服、上诉。”
听到胜诉的消息,代理律师郭建梅松了一口气,“太不容易了,这个小女孩为了这个案子曾在各个地方飞来飞去,非常辛苦,压力也很大。一个小女孩能够站出来揭开宋山木的真面目,我觉得她特别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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