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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0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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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庚解约门◇韩庚卖身契曝光组图4
经纪公司肆无忌惮
娱乐业发达的韩国演艺圈不断爆出黑暗内幕:为了调查全智贤是否有男友,她的经纪公司竟然派人窃-听她的手机;张紫妍不堪潜规则,在家中自-缢-身-亡。而她的遗书中,揭露了大量经纪公司强迫自己陪客户喝酒、上床等黑幕,甚至经常被关到经纪公司的办公室中被人殴打。最终,无力反抗的她选择了自杀,一句“我只是一个软弱的新人演员,好想脱离现在这种痛苦的生活”,结局让人唏嘘。
“卖身契”
1.要求签订13年的“合作”期限,还规定如果韩庚因为生病或是其它原因暂时不能服从SM公司的安排,需要延长时间以满足13年的规定;
2.如果想要跳槽,韩庚得赔付公司3倍的培养费及公司损失的两倍费用;
3.韩庚进行演艺活动需要无条件地服从SM公司的安排,没有任何修改的权利;
4.在训练期间,如果韩庚迟到或缺席都会罚款,如果有超过一天没与公司联络,公司即可取消与他的合同;
5.在利润分配上,专辑销量只有超过5万张时,SJ团队才能获2%的利润提成。至于海外活动的收入,则先要扣除SM统计的开支和费用,剩余利润才可以分配给队员;
6.SM在2007年签下了两份由公司提出的单方获益协定,这两份协定的签署,意味着韩庚将没有任何机会提出任何有利于自己的条约。
公司艺人沟通最重要
■蒋壮滚石唱片前艺人部负责人
韩国娱乐圈频出状况,蒋壮认为和经纪公司严苛的要求不无关系,“具体的合约细节不太了解,但一签就是13年的合同,确实就太长了,在国内一般都是两三年,五六年的已是极限。”
不过蒋壮同时也认为,公司要求艺人随时报告动态、掌握艺人隐私等,其实也是为艺人着想,“公司了解艺人动态是必须的,这样有突发事件才好及时沟通。而艺人如果走偶像路线,谈恋爱会严重影响发展,公司基于艺人市场的考虑,要求隐瞒或者禁止,也情有可原。”不过,蒋壮认为公司和艺人出现问题,沟通最重要,“尤其已经成名的艺人,已经具有了谈判的实力。而经纪公司为免鸡飞蛋打,总会做出相应妥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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