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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皮皮lizna 于 2009-12-3 18:06 编辑
我前几天被宿管处的人没收了一个500瓦的电饭煲,桌上还有一个850瓦的电风吹却没有没收。我很舍不得我的电饭煲,于是第二天去想拿回来,或者毕业后还给我,因为我是大四学生,离毕业时间比较近了,想着毕业后,我的电饭煲仍然可以用。可是那个宿管中心的三个阿姨,我问她我的电饭煲毕业后能不能拿回,她说“电饭煲没收了就是没收了,没有拿回这回事情”。这回偶我已经深深感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我不知道大家有何意见。我认为学校的这种做法有以下荒唐之处!
第一,电风吹功率远大于我的电饭煲,电风吹学校可用,电饭煲却要没收。
第二,电饭煲能烧到一定程度会自己保温,而电风吹没有这自动功能,那个人却说电风吹比电饭煲安全,具我了解学校有电风吹,热得快引起着火,也没有听说电饭煲着火的。
第三,我先不讨论学校是否有权利没收学生的私有财产,我退一步认为她们有这权利好了,那么我毕业后凭什么不能拿回我自己的物品。毕业后我拿回使用回影响学校的安全吗,那时我已经不在学校住,可是她却理直气壮告诉我“没收就是没收,不能给我了”。
第四,学校打着维护学生安全的口号进行搜查学生的物品,能起到真正的作用吗,这个我一直值得怀疑,如此形式化的事情只有更多的副作用。大家先听那个女的亲口说的话“我们知道学生有很多都在用热得快,但是她们放在柜子里,我们没有权利没收,而你的电饭煲,放在桌上,我就有权利没收”,我听了简直要晕死了。我曾经听楼下管我们的阿姨说过,“学校这样弄只会让学生心惊胆战得使用电器,这样只会更加造成火灾事故!”
另外我查过相关法律,学校的这种做法已经侵犯了《物权法》,公民的私有财产任何人不得侵犯!今天我在这里发帖实在不只是单单为了我的那个电饭煲,因为那个我去那个宿管中心的时候,那三个人态度真的很势力,我深深感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我希望有跟我同样遭遇的人,能联系我,我们一起到宿管讲理。我的联系方式短号 67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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