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查看: 350|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韩寒:一条船上的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1-6 22:3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D___C 于 2009-11-6 22:50 编辑

韩寒:一条船上的人
韩寒:一条船上的人
一条船上的人(2009-11-05 05:13:52)

今天在网络上看见了一张照片,因为照片是由上自下慢慢显示,所以在很长时间里都看见了一个老头气势滂沱站在船上,指点江山,后面跟着一个人,随从打点。这不就是我们领导考察的架势吗?等显示完整才看见船底下拖拽的尸体。
事情回到了湖北荆州的大学生救人事件。这个事情包括见人不久捞尸要钱的事情想必大家都已经非常了解。从这张照片里,我们可以解读出什么呢?
第一,根据报导,船主陈波垄断了荆州段的尸体打捞业务,其他打捞船过来便会受到威胁。所有的经验告诉我们,在中国,垄断行业只有两个可能,政府行为或者政府参与。当然,政府不会设立捞尸部,所以,陈波之所以能再当地垄断,和当地政府之间很有可能是有关系的。另外,根据照片的分析,陈波的举手投足以及后面随从人员的相貌形态,都颇有政府处级以上领导从业经验的风采。而且陈波一口咬定,捞尸费一定是12000元,少一分钱都不干,而且见钱才给人。如果是正常做生意,假设是你,捞三具尸体,36000元,你至少能够抹去零头吧,这是人之常情,况且遇见这样悲惨的事件,而且还是在英勇救人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会动容。我认为,陈波之所以一分不让,可能这12000元中,有相当的一部分是打点给他的后台的,如果你只收了5000元,很可能他还要倒贴。而之所以要看见钱才给人,表示他非常害怕别人不给钱。有三个尸体打捞上来,其中有一个真的不给钱,常人的反应都是继续要钱,实在要不到也没有办法,因为至少赚了24000。但是陈波宁愿被人当模特狂拍照还不给尸体,除了此人道德品行恶劣以外,还可能是支持他垄断经营的后台知道打捞起的人数,按照人数收取打点费用,所以必须要收到这笔钱。
当然,我只是在猜测,我没有证据。大的大贪,小的小贪,官商公贪,不就这点鸟事吗。
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这其实就是一家政府背景的企业,“荆州市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写的很清楚了,荆州市长。当然,这个也可以向荆州的吴局长了解一下。说不定大家都有股份。只有政府背景的公司才能又垄断又黑。
第二,这张照片中,陈波一伙人很明显犯下虐尸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或者过失杀人罪。因为首先,没有人可以证明被捞起来的必然是尸体,因为他尚未开具死亡证明,而且距离事发当时并没有超过一个理论上没有生还可能的时间,也许这个人没有死或者还有抢救的可能。你可以说我狡辩,我不需要证明他还活着,但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他已经死了。在对方生死不明的情况下,陈波等人阻止了对溺水者进行抢救的行为,已经形成了杀人罪。
第三,当地的公安,救护,消防部门完全有理由和能力对陈波进行强制性的行为,让陈波交还溺水者或者进行施救。连城管都能对商户下命令,何况公安呢,而当地的相关部门在事发现场的不作为,证明了他们和陈波之间非比寻常的关系。很有可能他们是一条船上的人,所以他们不能上一条船。
第四,这些都是倒钩案等一系列事件的衍生产品或者周边产品,那就是好人没好报,唯利是图,人情冷漠,这也是中国社会的缩影,有人需要帮助,再不帮一把就活不下去了,有人出手了,结果自己也被拖下水,岸上的好人干着急,磕头下跪都没有用,资源被垄断,没有利益驱动,你连个尸体都没有。
第五,建议中国的公民随身携带两万元,第一是因为最近物价飞涨,多带点钱总没错,第二是万一被倒钩需要交纳一万到两万的罚款。第三是如果有朋友落水或者自己落水,你可以将现金举过头顶,这样才会有半官方捞尸队对你进行打捞,如果你有幸被救,对方又非常有道德,把你和尸体当成了一个收费标准,那么你还有八千元可以在医院或者救护车上对自己进行抢救。
第六,建议从中小学生就开始进行游泳课的训练。会不会游泳应该作为毕业标准。当然,我到现在还没有学会游泳,必须也要去学习。需要取代的是什么课呢?不是将游泳课合并入体育课,体育课是一定要保留的,但是要取消思想政治课。我们上了十年的思想政治课,学习了这么多的鸟毛,除了建起了一个鸟巢以外,我们学到了什么?社会风气依然很差,这说明思想政治课从教育的角度来讲是完全失败的,而且因为内容枯燥,编写乏味,观点虚伪,文笔干涩。而作为洗脑专用课程,它无疑也是相当失败的,因为他需要强加背诵很多完全没有记忆点的内容,反而引起了无数青春期少年的反感,乃是过滤词的巨大失算。既然不能洗脑,那还不如去洗澡,所以,建议教委将所有的思想政治课改为游泳课,强身健体,还学会一项求生技能,这门课程一举从害人变成救人,功德无量。



韩寒:一条船上的人
一条船上的人(2009-11-05 05:13:52)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2#
发表于 2009-11-6 22:58 | 只看该作者
赞同第六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9-11-6 23:0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空间里转了,没想到这边也有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9-11-6 23:12 | 只看该作者
额......貌似是被记者人肉出来的 再次诅咒死老头中........



打捞队延时惹“骂名”


陈波的打捞公司组织渔船打捞溺水学生;捞救半途休息1小时,被指故意拖延时间抬高酬金


14点30分,江面上来了两艘打捞公司的渔船。


于是陈选德开着船回家了。


“当时学生还在求我们打捞。我提前离开,因为船上也没打捞工具。”陈选德说,所以这也就被学生当成见死不救。


打捞渔船的老板叫陈波。他和学生们谈价钱,1.2万元一人,见钱捞人。


陈波名片印着他的身份,“荆州市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总经理。


据当地渔民说,他是埠河镇三八村村民,与陈选德、陈恒云同村,无正当职业,以帮人打捞尸体、解决麻烦及要账为生。


“陈波自己没有渔船,他在派出所或许多渔民中都有线人,提供打捞消息。渔民提供线索后,能获得200元酬劳。”曾多次帮陈波打捞尸体的渔民陈凯(化名)说。


接到消息后,陈波再联系渔船实施打捞。


陈凯说,“捞到人,我们每船每次能得500元,捞不到就是200元,甚至有时给包烟,陈波说这些钱还得用来打点公共安全专家、海事的人”。


由于没那么多现金,有的学生将手机和银行卡都放在陈波面前,有的学生开始下跪。


但不行。长江大学的师生打电话,找朋友来送钱。


“凑钱凑了1个多小时。”当时在现场的一名长江大学老师说。


捞出第一具遇难学生遗体后,陈恒云驾船离开了。


“打捞公司在现场,我们就不能捞了,会被报复,这是抢他们的财路。”陈恒云说。


下午5点,陈及时与何东旭的尸体相继被打捞出。两名打捞渔船上的人说渔网破了,要在岸边修补,并休息一下。


打捞渔船在岸边停下。


“捞出尸体不拉出水面,或说修船休息,都是陈波挟尸抬价的手段。打捞船会等到天黑,再抬高价格。”陈凯说。


陈波说,天黑了,现在要1.8万元才能继续打捞。


下午6点多,方招的尸体被打捞起。


长江大学宣传部部长李玉泉向媒体证实,钱分了三次给,第一次给4千元,第二次给2万元,第三次给1.2万元。


陈波垄断宝塔湾捞尸


宝塔湾居民说,若有人替人捞尸,就会有人过来砸船打人,并警告这里被陈波承包


陈波现在已不住在三八村了。


“他在市中心买了房子。这些年靠打捞尸体赚了很多钱。”渔民陈恒云说。


宝塔湾附近居民介绍,陈波与许多闲散的人员关系密切,结识许多劳教刑满人员,多次称自己是“混社会”的,“如果有人在宝塔湾替人捞尸,就会有人过来砸船打人,并告知这块地已被‘波儿’(即陈波)承包了”。


“他垄断了这一片的打捞尸体的业务。”一名渔民说。


这名渔民说,以前长江边也有做打捞生意的,价格都是几百元,后来有了打捞公司,价格就高了。“现在一般都在一万元以上。”


陈波名片上将公司业务描述为“24小时服务,专业人员打捞”。


据记者了解,公司接到打捞消息后,主要是由陈波哥哥陈兴出面组织渔船,实施打捞。而只有那些和陈波家关系好的渔民才会被叫去打捞。


记者调查发现,此次打捞大学生的两条船,其一条船属于陈兴的岳父所有。


“如果捞不上来,当事人也要支付给他6000元的辛苦费。”渔民陈凯说。


据冬泳队的几名成员介绍,约在一个多月前,冬泳队里的一名沙市大学的老师就曾和陈波打过交道。当时因为沙市大学一名学生落水而向陈波支付了1.2万元的打捞费用,“最后尸体并没有被打捞上来,钱也没退”。


荆州市公共安全专家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所长王玉秀向记者证实,在沙市确实有一个民间的打捞公司专门进行打捞尸体的业务。


“价格确实很高,可能还有B社会的背景,我们已向go-vern-ment打了报告。”王玉秀说。





原来派出所的职责是打报告.......不会成为新的流行语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9-11-7 02:14 | 只看该作者
第六点,谁都知道政治课没什么意思,但要知道是在 工缠档 下,我们很无奈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9-11-7 08:30 | 只看该作者
韩寒说:他跟四姑娘男女有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9-11-7 12:04 | 只看该作者
不愧是韩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浙ICP备11026473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