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百度电视剧 于 2010-3-29 10:05 编辑
辽阳市检察官王岩打女童|辽阳官方回应“检察官打女童”网帖
起因:
辽阳市检察官王岩打女童
2010年3月23日中午,辽宁省辽阳市实验小学东门口,小女孩和同学一起玩耍不小心把这个女人的辽K—66373轿车碰掉一块没有小指甲盖儿大小的漆,这个凶残狠毒的女人和她亲属一共三人揪住小女孩连踢带打,左右开弓连打女孩耳光,而且还不解气,在110北铁门派出所警察到来之前又打了一次。当场,许多午休的孩子和家长都目睹了打人情形,大家拉都拉不开。之后,警察来了,这个悍妇竟然不认账,不承认打人。后来知道,难怪此女如此嚣张,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原来是实权部门的人,辽阳市检察院的人民检察官----王岩。现在全国整治学校周边安全,想方设法保护学生的安全,堂堂国家公务人员,在学校门口,众目睽睽之下暴打小女孩,简直灭绝人性,还大言不惭:“我是学法律的,有本事就告我!!”必须给她曝曝光,如此嚣张,简直没有天理了。希望全国的网民都来声讨她,对小学生都这么凶狠的人,怎么配做为民伸冤的人民检察 。这种人太可恨了,对小学生还出手,还是个堂堂国家公务人员。应该受到谴责。
结果:
辽阳官方回应“检察官打女童”网帖
华商晨报昨日消息称,日前,一则《辽阳女检察官暴打12岁小学生》的帖子被网民发布到网上。这则帖子很快被转载到猫扑、天涯等国内知名网站、论坛,网帖称打人者为“辽阳检察院王岩”。帖子包含的照片中,一名女子正抓住一名女孩衣领。还有多张照片包含女孩的脸被打肿,以及汽车车漆被刮等内容。该帖子中女子的行为引起网民的强烈谴责,还有一名自称当事者的人以第一人称在网上发帖解释,但没得到网民认同。
昨日,辽阳市公安局、辽阳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网上“检察官殴打女学生”事件进行公开发布。整个发布会时间仅五分钟,未设记者提问环节,网上的“解释”是否出自当事者也无从得知。
辽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王重表示,警方查明的情况显示,2月23日,12岁小学生小红和另外几名同学在校门前玩耍时,将一铁管扔到了王妍的车上,将车砸掉一块直径约1厘米的漆片,“王妍发现后,将她追上,抓住她的胳膊进行质问并拽到停车处,期间发生撕扯,王妍在小红脸上打了两巴掌,民警到达现场时,王妍正用手拽着小红的衣领。”在小红的亲属到达现场后,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昨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白塔分局决定对王妍处以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治安处罚。
33岁的王妍毕业后便在辽阳市检察院工作,是辽阳市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处科员、书记员,虽然是检察院工作人员但并不具备检察官资格。新闻发言人李景洲代表辽阳市检察院对事件表态,王妍打人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虽然行为不是职务行为,行为发生时间也非工作时间,但她的行为已经给全市检察机关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将先行停止王妍工作,根据相关组织程序作出进一步处理。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