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海洋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2009年
工作计划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
年体质的意见》,进一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推动我校健美操运动的开展和运动
技术水平的提高,决定举行浙江海洋学院第三届健身健美操比赛。现将有关通知
如下,请各学院积极组队,精心准备,踊跃报名参赛。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2009年5月10日(周六)14:00在东校区体育馆举行。 (一)比赛分规定动作和自选
动作。(其中规定动作为全国大众锻炼标准三级,地面动作除外;自选动作为轻
器械健美操,器械任选,如啦啦球、扇子、小哑铃、绸带等。)
(二)参赛各队每队限报领队(学院领导)1名、教练1名,运动员
若干名。
(三)定于5月7日(周四)12:30在东校区体
育馆体艺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布置有关竞赛事宜
并抽签比赛顺序,请务必参加。 (一)规定动作执行全国体联审定的健美操规定动作评分标
准 (二)自选动作执行全国体联最新审定的健身健美操竞
赛规则 (三)比赛人数及音乐:规定动作比赛由10&mda
sh;16人(必须有两名男生)组成,音乐为规定音乐;自选动作由5-8人
(男女不限)组成,时间为2分20秒-2分30秒。 (四)
比赛场地:规定动作12*12米,自选动作10*10米。
(五)特别说明
1.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
两部分的比赛顺序及入场式顺序,均由抽签决定。
2.自选动作中不允
许出现违例动作(如:桥、各种滚翻 、倒立、侧手翻、空翻等)和一个八
拍以上的停顿或造型动作,音乐速度不慢于每10秒24拍。
;
3.规定和自选动作的队形变化均不得少于五次,
规定动作队形变换时不能改变其动作性质。
4.运动员须穿适合运动的
服装(如:背心,短袖和长袖的紧身服,上下连体、分体等服装均可)和白色的
运动鞋;着装整洁、美观、大方,不允许使用悬挂饰物如皮带、飘带和花边等。
不准戴任何首饰和手表。女运动员的头发必须梳系于后,发不遮眼。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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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入场式每个队需准备四个八拍
的动作。
(一)比赛组委会由体艺部老师、各队领队,本届健美操赛的裁判
长等有关人员组成;职责是按照本规程,对所有报名运动队(员)的资格问题进
行严格审查(参赛对象必须为本校在校学生);对比赛中发现
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将取消其本人及所在队的比赛资格和成绩;对各种违纪事件
进行严肃处理,并上报校教学部门及学生处进行处理;凡对参赛队(员)的资格
问题有疑义或其它问题提出申述者,须提交由领队签字的申述报告即相关事实证
据和2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经受理,如胜述将申述费原数退还,如
败述则不予退还;对其它事宜作出决定。 1.单项、团体均取前八名,并对获得比赛前三名的队给予奖励。
2.大会评选运动员最佳表演奖2名,最具活力奖2名;另设最佳组织奖一项
(由各参赛队现场啦啦队的气氛评出)。
孙伊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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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须建中:669421 十、其它事宜
报名表见附件!
浙江海洋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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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
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