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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个人经历无不良记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农村、海岛医疗卫生单位工作。
3、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全日制医学院校)应、历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放宽到06届。招聘对象生源地要求岱山籍为主,部分专业适当放宽毕业生生源地要求。
4、2007年12月31日之前,在本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岗位临时工作,现已取得国家规定学历,报考医学类专业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报考护理专业已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并护士以上职称,报考其他专业已具有“士”级以上职称,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具有“师级”以上职称的,放宽到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等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4日—6月13日。
2、报名地点:岱山县高亭镇蓬莱路187号,岱山县卫生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580)4472018。
3、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专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彩照3张,填写《岱山县卫生系统2008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职位须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有职称)相对应。如同时具有相应学历与卫生专业资格的,须表明申报招聘岗位的区位。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2倍以上(未达到招聘计划数2倍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考人员如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缴纳考务费,按浙财综字〔2007〕7号文规定,每人40元/科。
招聘岗位详见:http://www.dswsj.com/NewsView.asp?ID=502&SortID=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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