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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本版斑竹,请报名啊(已经招完,谢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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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哲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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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12-5 1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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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7-12-5 14:07 | 只看该作者
我来报名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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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7-12-5 14:08 | 只看该作者
考核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管理这个版块应该主要是杜绝这里的纯净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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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7-12-5 14:17 | 只看该作者
要做的主要工作 就是删除相应的广告帖子,并扣除相应的积分(系统自动扣了)

其他就是这个版块的公告了

1、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禁止一切人身攻击、漫骂、挑衅行为。违者禁言、删ID;
2、谢绝纯净水,禁止无意义纯引用,纯字母、符号、表情,标点等恶意灌水混威望混海贝行为(如:沙发,SF,顶,UP,等类似无意义主题和回复)。
3、禁止为了落户而发无意义纯水主题,见一删一,并扣除相应的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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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12-5 14:2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行啊 我可以的哈哈
那自己是不是也要多发点有意义的帖子啊 对这里斑竹本身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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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12-5 14:2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4楼520jj2502007-12-05 14:22发表的“”:
这个行啊 我可以的哈哈
那自己是不是也要多发点有意义的帖子啊 对这里斑竹本身的规定呢

主要还是管理为主,斑竹可以多多回复引导发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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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12-5 14:26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是路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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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12-5 14:27 | 只看该作者
可以可以

我报名啦~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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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12-5 14:28 | 只看该作者
总斑竹上课去了,等消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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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7-12-5 14:29 | 只看该作者
恩谢谢哈 对于第一次发现纯灌水者是不是给予友情提示下 再发现再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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