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党总支、党委,各学院、部门、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顺利完成学校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经校领导同意,现就本学期末、短学期、暑假及下学期初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本学期末工作
1.7月2日(星期一)—13日(星期五),非毕业班级学生期末考试,由教务处和各学院统一安排进行。
2.在期末考试期间,全校集中开展加强考风严肃考纪工作,具体见浙海院党办〔2007〕10号文件,由学生处、教务处和各学院共同安排进行。
3.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学院、部门、单位要结合“平安校园”创建迎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主要检查防盗、防火、防爆、防台、防潮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分析影响安全的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范和整改工作,重点防止爆炸、火灾、重大盗窃等恶性事件发生。
4.组织安排一次安全卫生教育。各学院及有关部门对离校回家、外出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要切实加强疫病防治、游泳、交通、卫生等方面安全教育;对留住校内的学生,各学院于7月13日(星期五)前将姓名、班级、人数及联系方式统一登记汇总以电子稿形式报学生处、保卫处和后勤集团公司,并加强安全教育;留住校内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生处牵头,各学院和保卫处、团委等部门密切配合,特别是各学院要切实管好自己的学生。
5.教师及有教学任务的其他人员须按学校规定在期末及时完成本学期所任课程学生成绩评定工作。
6.各学院、部门、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安排好各种工作,其中要保证好短学期的各项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请各学院、部门和单位将短学期和暑假值班表(包括人员、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等),分别以电子稿形式报学校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和后勤集团公司。
7.短学期和暑假工作日作息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照常休息。
8.学生休息开始时间,视其学习和其它任务,由各学院和有关部门确定。
二、短学期工作
1.短学期时间为7月16日(星期一)—8月5日(星期日),共计3周时间。
2.短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详见教务处6月13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短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海院教〔2007〕35号)文件,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
3.7月16日(星期一)—29日(星期日),进行2006级学生军训工作,由保卫处统一安排,各学院和有关单位配合。
4.短学期里集中进行2004、2005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由团委统一安排,各学院及分团委配合。
三、暑假期间工作
1.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安排暑假期间有关工作,具体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单位)自行确定安排,请有关人员按要求参加并做好相关工作。暑假工作的总体协调部门为学校办公室。
2.短学期和暑假期间,招生就业指导处要认真组织好今年的就业、招生工作,基建后勤管理处要做好校园基本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工作,后勤集团公司要安排好留住校内师生的生活保障工作。
3.省海洋水产研究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分院参照本通知精神及实际情况,安排本单位暑假有关工作。
4.中层干部学习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下学期初工作
1.行政、教辅、后勤人员9月6日(星期四)报到上班,教师7日(星期五)报到,全体教职工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2.2004、2005、2006级学生9月8、9日(双休日)报到注册,9月10日正式上课;2007级新生9月15、16日(双休日)报到,17—21日入学教育,24日正式上课。
学校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七月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