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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关于举办“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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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9 1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一、活动目的及主题: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进一步在青年大学生中开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重要论述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以“八荣八耻”为标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提高广大青年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通过摄影艺术手法,展示和描绘广大青年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采及和谐文明的校园风貌,特举办本次“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主题摄影大赛。
二、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含离退休教职工)
三、参赛要求
1、作品要求:作品应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符合本次比赛的主题。作品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均可,数码摄影及反转片须制作成照片参赛,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不得超过四张。每幅作品背面注明作品标题或简要文字介绍、作者姓名、单位,学生还须注明班级以及联系电话;作品统一规格为7寸或8寸,无须装裱。
2、参赛者请提供自留底片或数码底稿,以备大赛组委会核对。
  3、教职工参赛作品请于11月30日前提交校关工委办公室(东校区教学楼二区342室),联系人:袁存海 褚迎春  联系电话8255 或8180255
学生参赛作品请于11月30日前提交活动中心一楼社团联合会办
公室,联系人:沈益俊  联系电话:660426
四、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
初评:由大赛组委会评出入围作品。
复评:邀请校内专家作为此次比赛评委。评出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名七名、优秀奖十名,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 ,发放奖品和证书,并对入围作品提供部分制作成本费。主办单位还将于12月初举办本次比赛作品展。




                浙江海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浙江海洋学院党委宣传部
                  浙江海洋学院党委学工部
                  共青团浙江海洋学院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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