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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谁来保护我们大学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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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6-6 03: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知各位兄弟姐妹有没过打工的经历,在下就在不久前刚结束了第一份工作,但只有三天时间就过早地夭折了,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我丢了这份工作,至少在他们解雇我的时候什么原因都没说!我郁闷!也许有人会说是我不善与人交际,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在别人底下干活就要事事听着他们的,但如果要拿尊严来换那么几块钱我肯定会说“NO”!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学生的劳动权利就好比鱼肉,任这些商家宰割,他们说你不行你就不行,任凭你是如何的卖力,他们拿我们就只当廉价的劳动力,需要时要你,不需要时一脚把你踢开。我们都学过《法律教程》这门课,劳动部门对劳动权利有相当明确的规定,同样对工资报酬有着特别规定,对我们大学生亦同样如此!笔者在网上查阅过大学生打工最低工资标准,各地有着不同的规定,上海是每小时5.5元,江苏是每小时5.2元,而我们浙江,做为全国人均GDP最高的省份,怎么样也不会少于5.2元吧!但事实上呢,笔者在那家店里干活的工资是每小时2.5元,每天辛辛苦苦干八个小时也就20块!
    我觉得现在我们学生找兼职都陷入了一个误区,认为找工作不容易,能找到一份兼职很不容易,所以不管对方提出什么条件都答应,然而你有没想过我们的权利正在被践踏,我们不是廉价劳动力,我门有权利和尊严!
    最后笔者建议大家在找到工作的时候一定要跟对方签定一份协议,不管工资是否有国家规定的那样多,以便以后在工作中受到侵权想讨个公道的话也能够有据可依!!

                                     —————  谨以此文献给我那份早逝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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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6-6 04:24 | 只看该作者
不错,虽然我还没找到工作,但我一定会记得你的忠告
3#
发表于 2006-6-6 04:59 | 只看该作者
确实如此啊
4#
发表于 2006-6-6 05:07 | 只看该作者
学过《法律教程》这门课
主要用于考试
而非生活!
5#
发表于 2006-6-8 06:52 | 只看该作者
现身说法,谢谢楼主
就快去实习了,会遇到很多问题
我觉得在兼职打工的时候
钱已经不是最重要的
获得工作经验,了解人家的管理模式都是以后找工作的资本
签个协议是必须的
《法律教程》这门课还是很有用的
起码知道基本的法律框架
到了社会也不会被人SB一样耍
这年头民工都知道要保护自己的权利
更何况我们了
6#
发表于 2006-6-8 21:21 | 只看该作者
对啊看来我们要长个心眼拉
7#
发表于 2006-6-8 22:12 | 只看该作者
唉……
在尊严不受侵犯下,能赚一点是一点啊!!
8#
发表于 2006-6-8 22:29 | 只看该作者
我要当老板,打工的永远受欺负,没办法 [s:6]
a173717 该用户已被删除
9#
发表于 2006-6-8 22: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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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6-6-9 07:0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斑竹和各位兄弟姐妹的肯定,找工作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面对的事情,在找工作以及找到工作后怎么保护好自己的利益是很值得探讨的,我觉得在现在法制建设还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就只有做自己的老板才会被人欺负了!!楼上的那位说得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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