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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家进来评理啦,欺人太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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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gy985
时间:
2005-8-16 15:22
标题:
大家进来评理啦,欺人太甚了!
<P>您发表的帖子《
新娘伴郎偷情被抓吓抽筋 浑身赤裸入院
》因内容不符而被删除帖子,且进行了金钱-12,经验-5,魅力-2的操作<BR></P>
<P>大家说说这贴怎么不符了?斑竹是不是欺人啊</P>
作者:
krisoo
时间:
2005-8-16 15:22
<P>老五</P>
<P>帮你顶上</P>
作者:
阿Q
时间:
2005-8-16 16: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乐怡
时间:
2005-8-16 17:10
呵呵,怎么这段实践竟是这些事,阿Q你有同胞了~
作者:
derek897
时间:
2005-8-16 17:43
是啊,我也不删除了好几篇了啊!5555555555555~~~~~~~~~~~~~~`
作者:
夜雨潇湘
时间:
2005-8-16 22:49
<P>删就删了么</P>
<P>我也觉得楼主那个太没品位</P>
<P>斑竹删得好</P>
作者:
不怕水的鱼
时间:
2005-8-17 12: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色恩
时间:
2005-8-18 01:34
<P>内容不符是说这片帖子不适合出现在竹林</P>
<P>和整个竹林氛围不协调……</P>
<P>我就删了……</P>
<P>而且,有点低级……</P>
<P>我怕你这片帖子把我们整个论坛的品位都给拖低级了—</P>
作者:
人人开心
时间:
2005-8-18 09:43
<P>呵呵,言之有理。</P>
<P>不过有些是反映社会现象和风气的啊</P>
作者:
fjx0574
时间:
2005-8-18 09:49
色色说的是啊!!!!!!!!!!!!!!!!
作者:
一叶知秋
时间:
2005-8-18 15:0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色恩</I>在2005-8-18 1:34:28的发言:</B><BR>
<P>内容不符是说这片帖子不适合出现在竹林</P>
<P>和整个竹林氛围不协调……</P>
<P>我就删了……</P>
<P>而且,有点低级……</P>
<P>我怕你这片帖子把我们整个论坛的品位都给拖低级了—</P></DIV>
<P>移一下也行啊,最好能不删 就不删。这样删,会降低海院人民的热情度</P>
作者:
阿Q
时间:
2005-8-18 15: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sf123
时间:
2005-8-18 16:06
上次我发了个跟人家差不多的帖子,连积分也被扣了,郁闷
作者:
邂逅月光下
时间:
2005-8-23 10:00
<P>这里最好讲自己的东西!</P>
<P>最好是原创!</P>
<P>有几个帖子是蛮好的!蛮感动的!</P>
<P>不过这里的帖子很少看</P>
作者:
smart
时间:
2005-8-23 10:37
<P>原创一下</P>
<P>不能原创改改转来的帖子</P>
作者:
々晴天々
时间:
2005-8-23 13:43
那你们都去原创吧!
作者:
①杯ぁ咖啡
时间:
2005-8-23 18: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不怕水的鱼
时间:
2005-8-23 20: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miler
时间:
2005-8-23 20:25
移,支持。删,绝了点吧?!
作者:
smart
时间:
2005-8-23 21:11
就像高中学生永远不能理解老师的辛苦
作者:
—風—
时间:
2005-8-24 09:35
<P>属于新闻帖。当然和这里的主题不符合</P>
<P>并且最进管理员已经出了个置顶帖,一切与本版主题不符合的帖都可以直接删~</P>
<P>拜托大家发帖也找对地方。别哪人多就往哪塞。你们被删冤枉我们删还累那</P>
作者:
—風—
时间:
2005-8-24 09:36
此帖锁定。没讨论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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