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开招聘市属学校教师公告(2012年第5号) |
2012-03-16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教育局 2012年公开招聘市属学校教师公告 (2012年第5号) 为适应舟山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市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决定公开招聘市属学校(幼儿园)教师 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学科、人数及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除上表所规定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 6. 要求舟山户籍的以2012年3月1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7.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2年3月15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2.舟山教育网站(http://www.zsjy.gov.cn)。 其中舟山教育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名可以通过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3月30日至4月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现场报名地点: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舟山市临城定沈路423号)。 3.报名须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非应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5)《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4.邮件报名:通过邮件报名的,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和其它现场报名须交材料的复印件,于2012年4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EMS寄舟山市临城定沈路423号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邮编316021。通过邮件报名的必须在笔试前一天到规定地点交验相应材料原件,否则报名无效。 5.报名咨询电话:0580-2023549、2046210李老师、张老师。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职位数的2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 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初审情况将于4月10日前在舟山教育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有异议请及时与报名咨询电话联系。 报名收费按照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每人40元/科。 五、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作为相应岗位的教师必备的相关知识,面试内容为上课(或说课)及作为相应岗位的教师必备的技能测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一般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成绩的3:7折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由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通知在舟山教育网上提前发布,不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的视作本人放弃。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人数,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2012年7月31日前)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舟山市教育局解释,咨询电话:2281566、2281565、2281571。 附件: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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