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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 一个要了13岁女生性命的头发“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anmanbaby    时间: 2010-10-17 11:50
标题: 关于 一个要了13岁女生性命的头发“标准”
10月9日,在山东省临沂市第六中学西校区,13岁的初一(5)班女生张悦因为不符合学校的短发要求,一个月里面三次剪发三次被批评或赶出校门后,在家喝下灭白蛾用的农药灭幼脲自杀。一场头发的风波,夺走了一个少女鲜活的性命。
    张悦入学后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学校三番两次的批评张悦,说她的头发太长,这让张悦很难接受。
    被老师批评,小悦曾离校出走。通过短信告诉她父亲说“受到批评很难受,不想再呆在学校里……”她的父亲找到孩子后,因为怕孩子难受,并没有批评孩子。第二天,便带孩子去理了发。
    国庆前被告知,剪发后还不合格。
    在国庆假期前的一天,班主任周老师告知张悦,说其头发还是不够规范,并让张悦回家后再去理发。回到家后,张悦将情况告诉了父亲,父亲也在假期里带张悦去理了第二次发。长假结束后,10月8日,张先生送张悦到了学校。进校后,政教处检查的老师告诉张悦,她的头发不够合格。“当时张悦回到家时告诉她妈妈,自己曾问过老师什么样的标准才够合格,小悦说当时老师曾动手打过自己。”张先生说:“当时我就第二次接回了张悦,并带她又去理发店理发了。”
    第三次被拒绝,回家服药自尽。
    10月9日,第三次理发后的张悦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了校门口。因为家长不能进入校园,所以张先生一直在校门口等待这次理发后学校的“验收”。“在去学校的路上,我曾经打电话问过班主任头发的标准,打了5次,最后一次才接通电话。”据张先生介绍,当时在校门口值班的政务处老师告诉张悦,她的发型还是不合格。半小时后,张先生将张悦接回了家。“当时我把小悦送回了家,想带她再去理发。因为手头有事,所以放下她后自己就出了门。”张先生后悔的表示,如果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自己绝对不会离开张悦半步。张先生忙完自己的事情回到家时是上午9点40分,“我回来,看到大门开着,屋里还开着电视,我就去了趟厕所。可是当我打开厕所门时,却发现小悦躺在了厕所的地上。”沙哑的叙述中,张先生痛苦的回忆着当时的情景。
    张悦的死在学校引起轰动,可校方没有正面接触。
    家人们认为,这样一个小女孩,在进入新学校一个月的时间里,遭到了三次点名批评,这样的做法逼近了孩子的心理承受底线。家人讲,在国庆节后,班里第二次检查发型时,班主任老师再次当着全班学生的面批评了张悦,而不是在课间时单独跟孩子谈。这才导致孩子走上不归路。
    为此,大家有何看法。
作者: 转身告别船舶    时间: 2010-10-19 12:17
学校和老师太恶心了,
作者: 梦幻天使    时间: 2010-10-19 12:49
真够让人气愤的,老师,校长应该被免职,这种学校应该用封条封起来。。。。。。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民主和自由吗
作者: xiaoyueyue    时间: 2010-10-19 13:02
真够让人气愤的
作者: 宋糖    时间: 2010-10-20 08:27
额…无语…无奈…这么一个善良的生命…
作者: xxyu0802    时间: 2010-10-21 19:31
自由?! 民主!?  呵呵
楼上的别YY了
等你毕业了 你跟谁谈自由民主

别愤青了
作者: 请拨打110    时间: 2010-10-22 13:27
变态的学校
作者: 蓝血十字绣    时间: 2010-10-22 13:42
有没有搞错啊,女生头发长度也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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