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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贪污多少算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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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ntra@163.com
时间:
2010-5-2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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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鸣天
时间:
2010-5-27 10:38
官员一次贪的一般是超5000的。
作者:
漫步沙滩
时间:
2010-5-27 11:03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
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
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
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
,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
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
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
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
作者:
漫步沙滩
时间:
2010-5-27 11:04
法是有的,关键是有法难依啊 这点很难做到
作者:
漫步沙滩
时间:
2010-5-27 11:07
个人感觉 这个数量已经不太现实了,试问有哪位官员贪污10一下 去蹲过大牢的
作者:
bentra@163.com
时间:
2010-5-2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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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ntra@163.com
时间:
2010-5-2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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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弼葬
时间:
2010-5-27 12:18
现在 无官不贪
作者:
bentra@163.com
时间:
2010-5-27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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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冰爽一夏
时间:
2010-5-27 13:37
看来大家都有共识,无官不贪了...
作者:
bentra@163.com
时间:
2010-5-27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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