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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告老区27幢的行为不良的同学 [打印本页]

作者: hbjlove    时间: 2009-12-31 22:39
标题: 告老区27幢的行为不良的同学
这位同学(姑且称你为同学吧),请你下次不要往别人电瓶车上倒水了,特别是在充电的时候,...我想我的电线也没有影响到你吧,!!!
作者: 楼兰怒风    时间: 2009-12-31 22:45
啊。。。。有这样的人。。。
作者: luoye    时间: 2010-1-1 13:02
靠~若不是故意的话,情有可原~故意的话~直接砍了
作者: chenxjlj3248    时间: 2010-1-1 21:45
还是要注意的啊
作者: 天翔    时间: 2010-1-4 20:58
不要乱告
作者: jioikoloo    时间: 2010-1-4 21:39
猛人啊
作者: yeshou    时间: 2010-1-13 16:25
呵呵,你做了什么缺德的事情了。
作者: 丁林鞋屋    时间: 2010-1-13 17:02
在这里发人家估计也看不到啊
作者: rr123    时间: 2010-1-14 14:06
其实 倒水的人确实不对
作者: rr123    时间: 2010-1-14 14:06
但是LZ啊  你以后不要把车停在这么明显的位置就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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