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5 16:18:05 来源:市城建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管理的要求编制《浙江海洋学院(文化路校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已通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初审。现将该《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13日),敬请广大市民积极关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寄至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总师办(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7号楼,邮编316021),或发电子邮件至zsgh@zhoush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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